完善经济法律体系,优化投资经营环境
工贸部长黎孟雄在作呈文时表示,修改补充上述4部法律,旨在将党的主张和政策落实到法律制度中,解决法律实施中的突出问题,减少行政手续,推进分级管理和授权,为企业经营创造更加公平、健康的环境,同时满足数字经济发展需要。
经济与财政委员会主任潘文买在审查报告中表示,该委员会赞成此次修法的必要性和政府提出的修法范围,认为应优先解决实践依据充分、各方共识较高的问题,其他争议较大的内容则留待全面审查相关法律时继续研究。
委员会建议进一步审查有关权利限制、义务设定、违法行为处理及过渡安排的规定,确保与《民法典》以及投资、企业、电子商务、数据、海关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国际条约相衔接。下放管理权限还应配套明确问责机制、监督措施和资源保障,并加快行政手续数字化、共享数据库建设及配套法规完善。
针对《商业法》,委员会建议明确促销额度和最高折扣幅度的调整原则、标准及范围,增强政策的稳定性、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同时完善数字平台交易规则,避免相关规定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理相互重叠。
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委员会赞成扩大消费者在个人信息收集和使用方面的自主选择权,并建议进一步明确合同履行所需数据与广告、个性化服务数据的界限,完善撤回同意、证明已获同意以及未成年人和弱势消费者个人数据保护等规定。
修改《电力法》,破解电力行业发展瓶颈
关于《电力法》部分条款修改补充法案,呈文指出,此次修法旨在落实能源安全领域的新主张,重点解决电力规划、项目投资、投资者遴选、电价和电力市场等方面的体制障碍,促进电源和电网建设,保障电力供应安全,同时推进管理授权、简化行政手续,确保电价合理、公开、透明。

法案草案共3条,拟修改现行法律27条规定,废止3条规定,并对部分条文作相应调整。修法重点涉及电力规划和项目建设投资、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电力活动许可证、电力市场和交易、电力系统运行、电价及电力服务价格以及行政手续和管理授权等方面。
科学、技术与环境委员会主任阮青海在审查报告中表示,该委员会原则上赞成此次修法的必要性和范围,认为相关修改有助于落实党的新主张,解决实践中的困难和障碍,精简行政手续及经营条件,为电力行业发展创造更加便利的制度环境。法案材料总体符合提交国会审议和征求意见的要求。
然而,委员会指出,《电力法》于2024年修订,并自2025年2月1日起生效。鉴于法律实施时间较短,尚缺乏充分的实践总结和评估,此时再次修法可能影响法律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考虑到电力行业投资规模大、项目建设周期长,相关调整更应审慎推进。
委员会建议,政府仅对确有必要、具备充分政治、法律和实践依据的问题进行修改,对影响较大的新政策开展全面评估;对于超出国会权限的问题,应报请有权机关审议。同时,应加强对立法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严防腐败、消极现象以及利益集团和局部利益干扰立法工作。(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