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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入境人员防疫规定

越南入境人员防疫规定

(从2022515日起生效)

5150时起越南暂停要求入境人员进行新冠肺炎检测。这是513日,越南政府总理发布的第416号通知(416/CĐ-TTg)。

(从2022年4月27日起生效)

越南卫生部就入境越南的防疫规定发布第2118/ BYT-DP号通知,从2022年4月27日00:00起,在所有边境口岸暂停进行填写个人健康申报

(实施期限为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4月26日)

越南卫生部就入境越南的防疫规定发布第1265/ BYT-DP号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 有关检测问题,乘飞机入境人员:要出具登机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新冠病毒抗体快速抗原检测阴性证明(2岁以下儿童除外)。
  • 对于通过其他渠道(公路、水路、铁路)入境的人员必须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检测。
  • 未按照上述规定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入境人员,则必须在入境后24 小时内进行RT-PCR/RT检测或快速抗原检测。

--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入境者可自由活动,并按规定采取疫情防控措施。

 --如果检测结果为阳性,则必须立刻通知当地卫生部门,以便获得及时引导。

  • 2 岁以下儿童无需接受新冠检测即可入境并同父母和亲人自由活动。
  • 对于口岸的健康申报和卫生检疫

--入境人员在入境前填写健康申报并按规定在越南逗留期间下载和使用PC-COVID健康报告应用。

--在口岸,若出现感染新冠的症状,应立即通知口岸卫生机构以便按规定采取医疗措施。

  • 自入境之日起 10 天内:自我观察,若出现新冠症状,务必及时通知就近的医疗机构以获得指导和及时处置;采取预防措施:佩戴口罩,勤洗手。
  • 对于出境前检测结果未呈阴性的人员:从入境口岸到居住地的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沿途停车;避免与周围的人密切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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