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越南从 20 世纪 80 年代已展开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但知识产权法律的展开落实过程中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侵权行为仍频繁发生。
越南工商部、科学技术部、文化体育旅游部等有关部门的代表表示,加入 TPP 后,越南将要遵守各成员国所提出的一系列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制裁。
越南工商部副部长 陈国庆: 我想 TPP 的做法是很正确的,就算只是无意间对知识产权持有方造成损害,也应当受到刑事处罚。以前我们实施行政处罚是不够引以为戒的。
越南科学技术部知识产权局局长 黎玉林: 人民的意识是非常重要的,他们要形成拒绝使用知识产权侵权产品的意识。
各有关部门代表一致认为, TPP 得到越南国会审议通过后,各管理机构要尽早制定有关知识产权活动的民事和刑事制裁,为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知识经济,融入国际社会做出贡献。(越通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