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从 14 岁以上的越南公民将被签发新版公民身分证。新版身份证可以代替户口簿、结婚证、社会保险簿等以前使用的所有公民证件。 公民身份证在越南与外国签署国际条约或协议,允许缔约国公民可在缔约对方国家使用公民身份证,可代替护照使用 。
当越南公民满 25 岁、 40 岁和 60 岁后要更换新版身份证。根据相关规定,新版公民身份证正面是公民照片、身份证号码、公民姓名、出生日期、性别、国籍、家乡、常驻地址、期满日期。
其背面是已被加密的信息的储存单位、公民指纹、识别特征,发证日期,发证者的姓名、签字,发证单位的盖章。
新版公民身份证带有个人识别号码。越南国家将免费向每个公民提供首次的公民号码。对于在《公民身分证法》生效之前签发的公民身份证,其有效期仍按照相关规定期限。(越通社— VNA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