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线图具体如下:
·自2026年6月1日起,所有进入流通环节的合规无铅汽油必须完成E10生物汽油的掺混加工,全国范围内统一供应汽油发动机使用;
·E5RON92作为过渡性产品,允许其生产与销售延续至2030年12月31日。
工贸部将基于能源安全战略、市场供需结构、技术-经济性评估、环境保护要求及消费者权益保障等多维度因素,动态调整生物燃料掺混比例或扩展产品品类。
在B5、B10生物柴油尚未纳入强制施用范围期间,工贸部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生物柴油的全产业链建设,包括生产、调合、流通与消费应用,共同推进能源结构清洁转型。(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