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已确定这是谋取个人利益的行为,并以发现违法行为就处理,无禁区、无例外、不庇护等的精神,将同有关机关保持紧密配合,查清案件真相,并依法处理犯罪行为和犯罪人员。
据公安部的消息,1月27日,公安部安全调查机关对在外交部领事局发生的“受贿”以审批各家公司执行将越南公民从国外接回国的航班以谋取私利的案件进行了起诉。
公安部安全调查机关也按照《刑事法》第354条规定,以“受贿”罪为由决定对阮氏香兰(1974年出生,河内人,外交部领事局局长)、杜黄松(1980年出生,河内人,外交部领事局副局长)、黎俊英(1982年出生,兴安人,外交部领事局办公室主任)和刘俊勇(1987年出生,河内人,外交部领事局公民保护处副处长)进行逮捕和搜查。
在获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后,公安部安全调查机关将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执行逮捕令并进行拘留,对四名被告人住所和工作场所进行搜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