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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从现在到2030年,出租房必须被确定为战略支柱

5月19日下午,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在党中央总部主持召开与政府党委及相关部委的工作会议,审查越共中央书记处关于在新形势下加强党对发展保障性住房工作的领导第34-CT/TW号指示的执行情况。

5月19日下午,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在党中央总部主持召开与政府党委及相关部委的工作会议,审查越共中央书记处关于在新形势下加强党对发展保障性住房工作的领导第34-CT/TW号指示的执行情况。

苏林在会议上强调,在新的发展时期,获得安全、符合支付能力的住房必须被视为人民的基本权利和社会进步的衡量标准。住房必须是都市和农村结构、社会保障、城市安全、劳动生产率以及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稳定组成部分。

苏林明确指出,关心人民的住房问题是我国制度的优越本质。发展住房必须放在总体思维中,而不是单属建设行业或扶贫政策的问题。这是跨行业、跨层级、跨区域的问题,与城市规划、土地、工业、公共交通、劳动力市场和人口管理密切相关。

在指出一些不足和存在问题后,苏林要求将住房纳入国家城市发展战略。每个都市区、工业区、经济区、增长极和增长走廊,都必须规划与基础设施、社会服务、文化、医疗、教育设施配套的住房。

住房规划必须紧跟劳动力供需。工人和外来务工人员密集、工业区、大学、医院和服务业集中的地方,应优先安排土地基金、基础设施和适当的发展保障性住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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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政府党委书记、政府总理黎明兴在会议上发表讲话。图自越通社

越南新时期住房发展模式既不是住房补贴模式,也不是完全放任市场。国家创造土地基金、规划、金融支持、制定标准规范;简化并便利化相关行政手续;市场以合理利润参与建设和运营。人民能够获得稳定、安全、符合支付能力且对象正确的住房;其中,出租房必须成为长期支柱。

从现在到2030年,出售型住房仍然必要,但出租房必须被确定为战略支柱,特别是在大城市、工业区、劳动力移民区域以及房价远超居民收入水平的地区。

苏林明确指出,需要研究并出台加速发展公寓出租市场的政策,鼓励私营部门和非营利组织参与建设、资助和管理廉价出租公寓,由国家向没有能力购房的低收入和极低收入家庭提供价格补贴。

苏林要求严格、透明地管控购房对象,防止投机和牟利;需要严格管控享受住房政策的主体以及买卖机制,防止住房成为投机资产。防止住房政策被利用来谋取私利。干部、公务员、党员必须模范遵守关于住房的各项主张和政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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