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顺核电项目于2009年获第十二届国会批准投资主张,但2016年,第十四届国会通过决议,决定暂缓实施该项目。面对新发展阶段提出的要求,2024年底,越共中央和国会在深入审议基础上,统一同意重启该项目。
特别是,2025年8月20日,越共中央政治局颁布第70-NQ/TW号决议,明确到2030年、展望2045年的国家能源安全保障方向,继续主张加快推进与合适伙伴合作实施核电项目。
政府总理已决定成立核电站建设指导委员会,统筹解决落实国会关于继续实施宁顺核电项目投资主张决议过程中涉及的重要跨部门问题。
会议认为,近期以来,政府和政府总理对项目实施给予了密切指导,各部委、行业和相关机构积极主动落实被分工的任务,并在推进核电站建设方面取得具体成果,其中包括基本完成体制建设,开展部分征地拆迁和人才培养工作,特别是积极推动与俄罗斯方面就宁顺一号核电站建设开展合作谈判。
经过多轮谈判,双方已就《宁顺一号核电站建设合作协定》草案达成一致。关于宁顺二号核电站项目,日本合作伙伴表示,愿以先进技术参与建设,并计划在2040年后投入运行。

与会代表一致同意,就核电项目实施情况等重要内容,完善相关报告和呈文,提请有权机关审议。
在作会议总结发言时,范明政总理对各部委、行业和机构紧密贯彻有权机关主张、积极落实任务表示欢迎和高度评价,特别是基本完成与俄罗斯方面关于宁顺一号核电站建设的谈判工作。
范明政强调,核电站建设是规模大、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项目,同时也是技术含量高、敏感性强的新领域,尤其在核安全方面要求极高。他要求工贸部牵头,同相关部委、机构和经济集团配合完善政府党委关于项目的综合报告和呈文,同时提交《越南—俄罗斯核电合作协定》草案,并提出建议和意见,报请有权机关审议;并同步起草有关项目的各项决议文件。
政府总理指出,各项报告内容要简明扼要但信息完整,重点清晰反映项目实施过程、与合作伙伴谈判进展及已达成的基本成果,突出双方重点关注并已深入磋商的核心内容,如法律稳定性、适用范围和对象、税费、行政手续及程序等,以实现项目效益最优化。
范明政责成政府副总理裴青山负责统筹指导,由工贸部牵头,工贸部部长直接指挥并签署相关文件,同各部委和机构协调,于2026年1月27日前完成并报送有权机关审议。(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