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网络安全与高科技犯罪防范处发现部分个人和经营单位未取得经营许可,或销售不符合技术标准的产品,甚至属于走私商品。因此,自2025年8月至今,该单位已查扣并销毁150余台各类无人机,并对违规经营单位予以行政处罚。
为确保网络空间经营活动规范有序,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河内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与高科技犯罪防范处提醒个人和组织在进口、销售和使用无人机时严格遵守法律规定。
个人和组织须依法办理经营登记及相关许可;确保产品具备合格认证及发票单据;严禁在禁飞区、军事区域、机场及其他安全敏感区域飞行;同时严格遵守航空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相关规定。(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