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广宁省锦普市完成2018年新农村建设任务

广宁省15日晚举行仪式,公布政府总理关于承认锦普市完成2018年新农村建设任务的决议。

锦普市市委书记、人民议会主席武决进强调,实施8年(2011-2018)以来,该市已投入逾3.2万亿越盾用于新农村建设计划。锦普市已达到和超额地完成新农村建设的所有指标。其中,交通道路、电力与电信系统满足当地居民的日常生产、生活需要,年人均收入达4100万越盾,劳动参与率达95%以上, 医疗保险参保率为92.44%等。

锦普市是广宁省二线城市,地处北部重点经济区,也是广宁省重要交通枢纽。2016年锦普市的共和乡、锦海乡和杨辉乡达到省级新农村建设并展开实施新农村示范村建设。2019年4月11日,政府副总理王廷惠签发关于承认锦普市完成2018年新农村建设任务的407号决议。(越通社—VNA)

关于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与政府监察总署党委常委会工作会议的新闻公报

关于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与政府监察总署党委常委会工作会议的新闻公报

苏林要求将监察工作的创新置于党领导方式的整体创新进程之中,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推进两级地方政府运行,加强权力下放并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监察部门的组织运行要集中统一、顺畅高效、贴近基层;强化权力控制,严明纪律规矩,保护人民,服务发展。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