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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合作社作用宣传力度 推动合作社经济发展

越南政府副总理王廷惠7日在出席于林同省大叻市举行的中部以南沿海和西原地区农业领域中2012年合作社法执行情况总结会议上已表示,从2012年合作社法生效至今,新型合作社经济和高科技农业模式出现积极变化,同时强调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党员干部对合作社作用的意识,推动合作社经济发展。 

王廷惠指出,目前越南合作社数量仍较少,分布不均匀,主要集中于林同、得乐和广义等省份。他同时要求宣传工作需集中“三农”、农业结构调整与集体经济相结合、合作社模式和新农村等问题。此外,需注重合作推动农产品销售,提高合作社干部管理能力等。 

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副部长陈文南表示,2012年合作社法生效后,中部以南沿海和西原地区农业合作社发展已跟上农业生产情况。据报告,截至目前,该地区合作社数量为1272个,占全国合作社总数量的11.8%,成员数量36.7万名。中部以南地区各省的合作社成员数量高于西原地区各省的。(越通社—VNA) 

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将决议化为行动

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将决议化为行动

越共中央政治局发布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第68-NQ/TW号决议标志着越南经济发展思维和行动进入新的阶段,其中民营经济首次被确定为国家经济的“最重要动力”。胡志明市将决议落实到处的进程要求推动一系列同步改革,以缩小政策与现实之间的差距,使民营经济真正实现突破性发展并发挥增长引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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