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欢迎自1973年建立外交关系以来,越比关系在过去50多年中取得的积极、全面发展,以及双方自2018年建立农业战略伙伴关系框架以来近十年的合作成果。
加强全球范围内的合作
双方重申,致力于在相互尊重、平等以及尊重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基础上发展友好合作关系,并遵循《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一致强调,将根据比利时和越南所加入的国际条约,尊重并促进人权。
双方同意通过所有适当渠道加强各层级交流,特别是高层互访,并同意保持定期政治磋商。
越南对比利时联邦众议院表示深切感谢。该机构是世界上第一个通过支持橙剂受害者决议的立法机构。越南同时建议双方探索在人道主义倡议和社区援助方面开展合作的机会。
双方重申,维护和平、稳定、安全、航行和飞越安全与自由以及贸易畅通无阻至关重要,同时强调应根据国际法,特别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争端。双方欢迎当前为尽早完成一项有效、实质性且完全符合国际法,特别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东海行为准则》所作的努力。
在国防领域,双方重申,将在2003年签署且目前仍然有效的《国防合作谅解备忘录》框架内,保持建设性双边对话,并进一步发展务实合作。双方表示愿意在共同关心的领域寻找合作机会,包括培训、军医和国防工业,同时考虑各自的优先事项和现有资源。
比利时高度评价越南一贯支持通过对话、外交和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遵循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的基本原则。欢迎越南支持为实现乌克兰全面、公正和持久和平所作的努力。双方重申尊重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的重要性,并对冲突造成的人道主义后果,包括平民伤亡,表示深切关切。
越南和比利时对加沙、耶路撒冷和约旦河西岸的局势深表关切。双方重申,只有通过“两国方案”才能实现持久解决方案,并呼吁立即扭转约旦河西岸定居点扩张的趋势。双方呼吁各方遵守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特别是立即停止任何削弱实现公正、持久和全面和平前景的行动。双方呼吁以色列立即允许人道主义援助不受阻碍地进入,并确保人道主义援助持续分发。
鉴于越南与欧盟的关系以及比利时与东盟的关系继续积极发展,且越南与欧盟关系已提升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双方重申,将进一步深化各领域合作,并努力在适当时机将越比关系提升为战略伙伴关系,重点关注以下优先事项:
扩大经济、贸易和投资项目
一、双方注意到两国经济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并在进一步加强合作方面拥有巨大潜力,特别是在符合各自优先事项和优势的领域。这些领域包括服务业、金融、研究与开发、向生态农业转型、环境保护、高等教育、创新、环保产业、多式联运物流、造船技术、高新技术、港口管理、能源(可再生能源)、关键原材料、半导体、生物技术、医疗保健、制药工业和交通运输。
二、双方同意确保全面、有效实施《欧盟—越南自由贸易协定》(EVFTA),以更好地把握该协定带来的机遇。越南欢迎比利时在批准《欧盟—越南投资保护协定》(EVIPA)方面取得的进展。双方强调国际劳工组织国际劳工标准的重要性,并强调有效落实这些标准。
三、越南欢迎比利时企业在长期投资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特别是在半导体、生态工业园区、海港、物流、造船、高科技农业、清洁能源以及医疗保健和制药等领域。比利时和越南鼓励两国主管部门、机构和企业为合作创造便利条件,并加快合作进程。
四、双方同意有效利用现有合作机制,继续完善法律法规,为双边经济和投资合作创造便利条件;加强贸易、投资和旅游促进工作,增进相互了解;鼓励并为两国企业进入对方市场投资创造便利。
深化战略合作
五、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不报告和不受管制(IUU)捕捞的协调合作,推动可持续渔业管理,并确保有效执行欧盟相关规定。
六、双方承诺推动科技、研究和创新创意领域的合作,并加强技术交流。
七、双方鼓励在战略技术领域开展研究与开发合作并推动相关技术应用,包括安全、可靠、负责任的人工智能、半导体技术、微电子和云计算。
两国外交部门将在符合各自宪法的前提下,继续支持跟进并落实此访确定的优先事项,同时推进双边合作。
苏林总书记、国家主席此次对比利时的正式访问是双边关系中的重要里程碑。双方相信,此次访问将有助于开启越比合作的新阶段,推动两国关系朝着更加深入、务实、高效和具有战略意义的方向发展,从而造福两国人民,并为两地区及世界的和平、合作与发展做出贡献。(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