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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FAW汽车集团在越南设置分销商

据《越共电子报》报道,中国三大汽车制造商之一——FAW集团(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一汽集团)日前与越南龙江能源投资股份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据此,越方公司将成为FAW集团牵引车产品的独家分销商。

此举体现出越南是一个潜在市场,不仅吸引世界一流旅游车产商,而且还是商用车制造商的“沃土”。

龙江能源投资股份公司董事长谢氏兰香表示,与FAW集团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是该公司的重要里程碑。龙江公司将尽一切努力为客户带来产品质量的差异和最佳解决方案。

龙江能源投资股份公司成立于2007年,总部设在河内市,15个代理商覆盖全国。该公司主要活动领域为能源和国内大型卡车分销领域。

FAW集团进入越南市场22年,拥有自卸车、拖拉机、专用车、油罐车等多种车型。(完)

关于修改补充《宪法》若干条款的决议的国家主席令

关于修改补充《宪法》若干条款的决议的国家主席令

《关于修改、补充〈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若干条款的决议》包括两条内容。其中,第一条对现行宪法的5个条款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包括第9条、第10条、第84条第1款、第110条和第111条);第二条规定了该决议的生效时间、县级行政单位终止运作的安排以及过渡条款。本决议自通过之日(2025年6月16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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