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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信仰法》尊重并保障所有越南人的宗教信仰自由权

据《越南之声》,于2018年1月1日生效的《宗教信仰法》被视为越南宗教信仰政策的重大转折。 

越南政府宗教委员会副主任裴清河表示,该法是在2013年版宪法的基础上得以颁布的,因此,与宗教信仰法令相比,除了承认、尊重、保护和保障包括宗教信仰自由权在内的人权和公民权外,该法还补充了多项新内容。比如:扩大享受宗教信仰自由权的主体范围,就宗教信仰自由权专设一章,为在越南合法居留的外国人参加宗教活动创造条件等。 

裴清河还表示,制定该法旨在具体落实党和2013年版宪法关于保障所有人的宗教信仰自由权的观点,继续革新相关国家管理机制。同时,巩固全民族大团结,为宗教信仰自由权、人类及社会主义的民主、文明价值得到发挥创造条件,巩固信仰宗教人士对党和国家法律政策的信心。 

该法也有助于良好落实党和国家的对外政策,与利用宗教信仰破坏党和国家的活动作斗争,展现我国对实施国际法的责任。(越通社—VNA)

越南国会主席陈青敏在胡志明市祝贺佛诞大典

越南国会主席陈青敏在胡志明市祝贺佛诞大典

值此2026年佛诞大典佛历2570年之际,5月29日上午,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会主席陈青敏代表越南党、国家和祖国阵线领导人,前往胡志明市看望并祝贺越南佛教教会证明委员会法主释智广长老和尚,以及证明委员会副法主、治事委员会主席释善仁长老和尚。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裴氏明怀一同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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