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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法》草案:为 AI 发展打开足够宽广的空间

越南将人工智能(AI)确定为国家优先发展的技术,在数字化转型、知识经济发展和提升国家竞争力中发挥关键作用。

越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在科学、技术、创新和国家数字化转型方面实现突破的第 57-NQ/TW 号决议明确提出目标:越南在人工智能研究与发展方面跻身东盟前三;逐步掌握包括 AI 在内的部分战略性技术与数字技术;大力推动基于大数据的人工智能应用于重要行业和领域。

正在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上提交代表讨论和意见的《人工智能法》草案,是越南在该领域的首部法律。一旦获得通过,将为推动人工智能研究、发展、应用与治理提供安全、负责且富有人文精神的法律基础。

建立突破性法律走廊

《人工智能法》草案共8章、36条,旨在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制度化,为人工智能打造突破性的法律走廊;营造有利的法律环境,以促进创新,提升国家竞争力;同时管理风险,保护国家利益、人权和数字主权。

《人工智能法》是一部框架性法律文件,具有灵活性并能够适应技术发展。该法系统全面地规定了在越南开展人工智能活动的基本原则,旨在实现有效监管与健康发展的平衡。

该法确立了“以人为本”的根本原则,明确人工智能的发展必须服务于人类福祉,而非取代人类职能,尤其在关键决策中必须保留人类监督权。同时,法律要求人工智能系统具备透明度、可靠性与安全性,并依据风险等级实施分类管理。该法鼓励推动国内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与自主创新,旨在将人工智能打造为推动经济快速可持续增长、保障国家数字主权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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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部长阮孟雄发表讲话 图自越通社


科学技术部部长阮孟雄指出,《人工智能法》在整合并取代《数字技术产业法》(71/2025/QH15)中有关人工智能条款的基础上,进一步填补了法律体系的空白,完善了人工智能领域的立法架构。草案在制定过程中参考了国际人工智能立法趋势与实践经验,确保其既符合越南国情,也与越南所参与的国际条约相协调。

该法对人工智能系统的研究、开发、提供、部署及使用等环节作出系统性规定,明确了相关组织与个人的权利与义务,并强化了国家在人工智能领域的治理职责。其适用范围涵盖在越南境内从事人工智能活动的一切国内外主体,也包括其人工智能系统输出结果在越南使用的行为。

国会科技与环境委员会副主任陈文凯强调,《人工智能法》在数字时代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人工智能作为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核心技术,已被越南列为国家优先发展领域,但其迅猛发展也带来了法律、伦理与责任层面的挑战。因此,亟需构建一套灵活、适应力强的法律框架。他指出:“法律需在严格监管与技术发展之间取得平衡,确保人工智能真正造福于人类。”

他建议,应尽快建立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监管机制,明确生成内容的版权归属与法律责任,并出台激励政策,支持越南企业研发、制造并推广“越南制造”的人工智能产品。

推动科技服务人类与可持续发展

关于越南人工智能的应用现状,FPT软件公司负责任人工智能首席顾问陈武河明表示,尽管越南人工智能发展迅速,但整体仍不均衡。在实际部署中,仍面临高素质人才短缺,尤其是在技术、法律与伦理交叉领域的复合型专家。她认为,越南正处于发展初期,这恰是“从零构建符合高标准人工智能系统”的宝贵机遇。

目前,越南约有17万家企业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占企业总数约18%。预计未来十年,聊天机器人市场规模将增长5倍。因此,国家需尽快出台具体指引,推动负责任人工智能的落地,特别是在聊天机器人、虚拟助手等产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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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图自互联网


陈武河明建议扩大责任主体范围,明确人工智能全链条中“开发者”的责任,不限于供应商与进口商;引入经国内或国际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制;清晰界定“技术档案”要求,并为现有系统设置合理的过渡路径;建立简化的上市前管理机制,避免规章制度对创新的抑制。

基于运营“AI法律助手系统”的实践经验,LuatVietnam.vn总监陈文志认为,草案已基本涵盖人工智能研发、提供与使用的主要环节,较好体现了“人类控制AI”的原则。他建议进一步细化开发者、提供方与部署方之间的知识产权界定;人工智能产品的标识与透明度要求;建立灵活的上市前评估流程;以及规范人工智能训练数据的引用标准,以保障透明度并防范侵权风险等内容。

科学技术部副部长范德龙表示,《人工智能法》草案秉持平衡立法理念,一方面致力于构建安全的法律框架与核心风险管控机制,另一方面也为技术发展预留充足空间,避免限制创新活力。

在推进立法的同时,政府与科学技术部将持续完善国家人工智能生态系统建设,涵盖数据与算力基础设施、专业人才培养、中小企业技术支持等关键领域。最终目标是出台一部行之有效的法律,既能够管控风险,又能有力推动越南人工智能产业蓬勃发展,使科技真正服务于人类,助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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