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全国共有158家外国供应商通过电子信息门户网站注册、申报和缴纳税款,缴纳税款总额达5.7万亿越盾,同比增长41%。
此外,有10万个个体商户和个人在电子信息门户网站上注册、申报和缴纳税款,缴纳税款总额近1.1万亿越盾。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近9.3万个个体商户和个人缴纳税款67.6万亿越盾。
在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税务处理方面,税务机关核查了164661名纳税人,其中,向企业补征税款超过4160亿越盾;向个体商户和个人补征税款超过3310亿越盾。
近年来,税务部门积极推进个体商户和个人税务管理数字化转型,重点宣传和指导注册电子税务账户、安装eTax Mobile应用程序并进行电子纳税。同时加强与地方、分支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配合,严格按照企业登记法、税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对个体商户和个人进行管理。
税务部门还加强了税收管理方案的实施,严格控制税款计算、申报、缴纳和发票使用。同时指导、督促税务机构落实个体商户和个人税收管理方案,确保税收管理与全国各省市和地方保持一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