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将于4月1日起正式生效,为知识产权资产价值评估设立了框架性规定,有助于推动知识产权商业化,将知识产权转化为可转让、可抵押的资产。知识产权资产价值评估为初创企业通过利用知识产权实现可持续发展敞开机会大门。
疏通人力资源“瓶颈”
越南科学技术部知识产权局副局长陈黎鸿指出,将于4月1日生效的《〈知识产权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为知识产权资产价值评估设立了框架性规定。然而,越南目前缺乏知识产权资产价值评估专家队伍,这一问题已成为瓶颈,限制了个人与企业,尤其是初创企业充分挖掘知识产权资产的经济价值。
为疏通人力资源“瓶颈”,近年来,越南知识产权局已大力深化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之间合作关系,因为WIPO在全球知识产权资产价值评估专家培养方面发挥着引领作用。特别是,WIPO通过WIPO学院提供多项培训课程,如知识产权资产管理在线课程,内容涵盖知识产权商业化与资产价值评估,以增强发展中国家的能力建设。
此外,越南还可以借鉴国际经验,运用各种知识产权资产价值评估工具,推动知识产权资产价值评估活动的发展和评估专家队伍的建设,从而提升知识产权商业化利用的效率。

促进知识产权有效转化利用
《〈知识产权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生效后将为促进知识产权有效转化利用,通过知识产权资产价值评估创造价值敞开机会大门。
知识产权局局长刘黄龙指出,《〈知识产权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中将工业产权受理时间较此前缩短约30%,商标审查周期由9个月缩短至5个月。这将有助于推动权利确权与知识产权资产保护水平的提升,促进技术转让,使企业能够更好地掌控和持有关键资产,同时保护企业免受竞争对手影响。
与此同时,建立知识产权资产价值国家数据库,制定透明的价值评估标准体系,从而增强投资者与企业在交易过程中的信心。
在东盟地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已与东盟秘书处及日本专利局合作,开发了一套区域统一的价值评估工具包(toolkit)。
东盟知识产权行动计划框架内也建立东盟知识产权专家名录(ASEAN IP Experts Directory),汇集来自东盟10个成员国的知识产权专家,覆盖知识产权资产价值评估等知识产权多个领域。(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