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适用对象包括入境越南从事短期工作的投资商、专家、熟练劳动者、企业管理者及亲人和根据每个国家所达成共识的对象(以下统称为专家);在入境越南和工作过程中与专家和因外交和公务目的入境人员的接触者。
尽管上述对象不需要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但他们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保障他们安全和在工作过程中防止交叉传染,同时不会造成社区传播。
接触者自我观察身体健康,一旦出现发烧、咳嗽、喉咙痛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立即向当地管理机关和卫生机关通知。
各专家和因外交和公务目的入境人员的居留地区必须遵守越南卫生部此前所颁布关于集中隔离的决定。
各专家和因外交和公务目的入境人员必须拥有国际医疗保险或邀请专家和因外交和公务目的入境人员的机关和组织保障若他们感染新冠肺炎病毒的话支付全部治疗费用。专家必须在预定工作时间前1天入境越南,以执行医学观察的相关规定。
全部隔离、接送工具、检测等费用是由邀请专家的单位和组织支付。因外交和公务目的入境人员不必支付上述费用(除非在酒店接受隔离观察)。
入境越南14天后,若各专家和因外交和公务目的入境人员若希望留在越南工作和新冠肺炎病毒检测结果呈现阴性的话,他们能正常工作,不必接受隔离。
在入境越南前3-5天,必须使用实时PCR技术对上述专家进行新冠肺炎病毒的检测,并呈现阴性结果。入境时,他们必须交出新冠肺炎病毒检测呈阴性结果的证书。
此外,对所有专家进行医学检查与健康申报。一旦出现发烧、咳嗽、喉咙痛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立即对他们进行医学隔离。同时要求他们使用Bluezone应用程序。
卫生部还要求各专家和因外交和公务目的入境人员全面遵守越南政府各项防疫规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