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于2025年12月11日通过第257/2025/QH15号决议,批准2026—2035年全国新农村建设、少数民族和山区可持续减贫及经济社会发展三项国家目标计划的投资主张。该决议体现了国会和政府在落实党和国家目标、改善人民生活,特别是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方面的坚定决心。
决议将关于建设现代化、富裕、美丽、具有特色和可持续发展的新农村理念制度化,并与城镇化进程和气候变化适应相结合,推动少数民族和山区地区全面发展,实现多维度、包容性和可持续减贫。这也是落实越共十四大决议行动计划草案中的重点任务之一。
通过第257/2025/QH15号决议,国会层面首次构建了整合三项国家目标计划的统一法律框架,有助于解决目标、政策和资源分散交叉问题,引导投资向长期化、集约化、高效率和可持续方向转变。
在2021—2025年阶段,同步实施三项国家目标计划,为农村和困难地区带来明显变化,不仅促进经济结构加快调整,也改善了农村面貌,提升了数千万群众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少数民族和山区减贫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多地人均收入增长较快,多项指标超额完成。

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持续改善。医疗、教育、清洁用水和信息服务逐步覆盖偏远地区。农村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增收渠道拓宽,数字化转型、绿色经济、环境保护、性别平等、乡村旅游、职业教育和可持续就业等内容逐步推进。
据农业与环境部统计,截至两级地方政府模式于2025年7月1日正式运行,全国2621个乡中有1719个具备达到2021—2025年阶段新农村建设标准的条件,占65.6%;其中,预计362个乡可达到升级版标准,59个乡有望达到示范标准。
对农村经济社会基础设施的投资持续加大。交通指标达标的乡份占比达87.3%,比2021年底提高6.3个百分点;水利和防灾减灾工程覆盖98.1%的乡份;农村供电稳定覆盖超过99.7%的家庭。农业保持稳定增长,年均增速约3.18%,2024年农林水产品出口额达625亿美元,创历史新高。
“一乡一品”(OCOP)计划持续推进,集中型商品产区逐步形成。农村职业培训更加贴近生产和市场需求,创业活动,特别是青年创业不断发展。
在社会保障方面,近13.4万名来自贫困、相对贫困及新脱贫家庭的劳动力实现就业,近9万户家庭获得住房新建或修缮支持。少数民族和山区地区累计清除临时和危旧住房42567间,投入资金超1.7万亿越盾,完成既定目标的230%。同时,403个价值链导向型生产项目吸引817家企业和合作社参与,为改善生计和实现可持续减贫发挥积极作用。
凭借上述成果,越南继续被国际社会视为在减贫、农村发展与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相结合方面的积极典范。(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