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坎山·苏冯对越老两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期的合作给予高度评价,并强调,自 1997 年双方签署合作协议以来,两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之间的合作日益有效务实发展。
黎明志同坎山·苏冯一致同意,今后继续维持各级代表团互访与接触;加强双方人员培训合作;通过落实刑事司法协助继续推动罪犯打击的合作;为各地检察院,尤其是已签署合作协议的省份和边界各省加强友好合作关系及合作打击罪犯创造条件;继续保持越老边界各省总检察长会议机制;在双方共同关心的地区及国际论坛上保持配合与互相支持等。
黎明志与曹建明举行会晤时,双方对两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日益有效务实发展表示高兴,并一致同意,今后继续有效落实双方所签署的协议;继续维持各级代表团互访与接触;加强人员培训合作;通过落实刑事司法协助继续推动罪犯打击的合作;尽早签署《越中两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合作打击罪犯的备忘录》,以有效落实 1998 年的《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和 2012 年的《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与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之间的合作协议》;在双方共同关心的地区及国际论坛上保持配合与互相支持等。(越通社—— VN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