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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国际金融中心专门法院法》

12月11日上午,在场的444名国会代表中438名代表(92.60%)表决通过了《国际金融中心专门法院法》。

12月11日上午,在场的444名国会代表中438名代表(92.60%)表决通过了《国际金融中心专门法院法》。

《国际金融中心专门法院法》是国际金融中心有效运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确保投资者信心的关键条件之一。

值得关注的内容是这部法律扩大了国际金融中心专门法院法官的选任范围,允许任命外国人担任法官。在提交国会代表的法律草案的说明报告中,最高人民法院表示,大部分代表赞成允许选任外国人法官,以开放的形成和突破性的机制,增强外国投资者的信心。

《国际金融中心专门法院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生效。国际金融中心专门法院属于越南人民法院体系,按照本法规定组织和运作,有权审理国际金融中心内案件。这部法律明确规定该法院设立于胡志明市。

涉及法官的规定,这部法律明确规定国际金融中心专门法院法官可为外国人或越南公民,但必须满足相关标准和条件。法官由国家主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议任命,任期为自任命之日起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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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代表表决通过《国际金融中心专门法院法》。图自越通社

当天上午,凭借在场442名国会代表中的433名代表(占国会代表总数的91.54%)投赞成票,国会通过了《数字化转型法(草案)》。

该法的出台旨在应对数字数据时代和数字经济产业面临的新挑战。该草案首次对数字化转型的基础概念(包括数字化转型、数字系统、数字数据、数字基础设施、数字平台、数字政府、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进行制度化。

此外,草案明确规定了多项宏观治理工具,如国家数字化转型计划、国家数字架构、数据治理框架、数字能力框架以及国家数字化转型测量指数等。
草案另一重点内容是缩小数字差距的政策,特别是针对偏远地区、边境和海洋岛屿区域。同时,补充了中小型企业应用数字平台、参与数字经济价值链的扶持机制,致力实现两位数增长目标。

当天,凭借436名在场国会代表(占国会代表总数92.18%)投赞成票,国会通过了《国家储备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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