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人工智能法》确立了以人为中心、以伦理为基础、基于风险等级进行管理的方针。该法旨在平衡促进创新与控制负面影响之间的关系,从而保障人权、巩固数字信任并塑造越南人工智能可持续发展路径。
人工智能发展、应用与管理的进步
越南科学技术部部长阮孟雄在评估人工智能的作用时强调,人工智能正成为国家的“智慧基础设施”,类似于电力、电信或互联网。越南需要主动建设自身的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包括国家级人工智能超级计算中心和开放人工智能数据。
越南科技部国家数字技术与数字化转型研究院副院长陈文山表示,《人工智能法》是完善人工智能研究、开发、应用和管理法律框架的重要一步。该法不仅鼓励创新,还主动管理伦理、社会和法律风险。“以人为中心”的理念通过三大支柱具体体现:人工智能伦理制度化、基于风险等级的管理以及建立公民合法权益保障机制。
基于国家人工智能伦理框架,越南科学技术部将牵头制定和颁布技术标准与规范,为企业提供统一的“衡量标尺”,并作为监督、检测和合规认证的依据。
保护民众、儿童及弱势群体
附图:儿童和弱势群体是越南《人工智能法》的核心。图自Asurion保护民众,特别是儿童和弱势群体是越南《人工智能法》的核心。《人工智能法》严禁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侵害儿童和老年人等群体权益的行为。目前,这一规定正通过《国家人工智能伦理框架》予以细化,其中要求面向儿童的人工智能产品必须满足比常规产品更为严格的安全标准体系。
科学技术部正在做出技术基础设施方面的准备,制定人工智能内容标签标准,并开发识别有害人工智能内容的工具,以支持学校和家庭保护儿童的数字环境安全。
陈文山先生表示,《人工智能法》还建立了合格评定、检测、合规认证及事后监督机制。通过这一闭环管理周期,人工智能的伦理要求、可靠性与责任将得到切实、持续和可持续的保障。
科学技术部将尽快颁布国家人工智能伦理框架,作为制定技术标准、规范和行业指南的依据。在此框架基础上,科学技术部将牵头制定和颁布具体的技术标准与规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