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30日,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代表政治局签署并颁布了关于分工第十四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参加第十四届中央书记处工作的决定。
2026年1月30日,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代表政治局签署并颁布了关于分工第十四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参加第十四届中央书记处工作的决定(第05-QĐNS/TW号决定)。
其中,中央政治局决定分工以下第十四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参加第十四届中央书记处工作:
一、苏林越共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军委书记。
二、陈锦秀第十四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中央机关党委书记。
三、黎明兴第十四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十三届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
四、裴氏明怀第十四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十三届中央书记处书记、祖国阵线与各中央团体机关党委书记、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
五、阮仲义第十四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十三届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军委常务委员会委员、越南人民军总政治局主任。
六、郑文决第十四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十三届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宣教与民运部部长。
七、黎明智第十四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十三届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内政部部长。
八、范嘉肃第十四届壮阳政治局委员、中央办公厅主任。
九、陈士青第十四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
十、阮青毅第十四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策与战略部部长。
报道/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