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十四大于2026年1月19日至23日在河内举行,共有113家国内媒体的597名记者和技术人员参与报道。图自越通社
2025年12月10日颁布、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的越南第2025/QH15号《新闻法》,进一步明确了相关权利、责任与义务,为新闻媒体机构开展活动并实现全面发展创造了法律条件。该法对公民在新闻媒体上行使言论自由权、新闻媒体机构保障新闻自由的责任、国家在落实公民新闻自由与言论自由方面的职责、禁止行为以及国家促进新闻媒体发展的政策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尤为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新闻法》第二十七条“新闻工作者的权利与义务”明确规定,新闻工作者有权在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境内及境外依法开展新闻活动,其职业活动受法律保护。
《新闻法》还明确规定,新闻工作者依法享有在新闻活动中采集、提供和使用信息的权利;有权凭记者证进入各机关和组织开展新闻业务。各机关、组织有责任向新闻工作者提供不属于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家庭隐私及法律规定的其他秘密范围内的资料和文件。此外,新闻工作者可在公开审理的法庭上开展报道工作,享有专属报道区域,并有权依法直接联系诉讼参与人及诉讼当事人,以获取新闻素材和进行采访。
以近期引发国内外广泛关注的越共十四大为例。此次大会于2026年1月19日至23日在河内举行,共有113家国内媒体的597名记者和技术人员参与报道,数量超过十三大时的498人。同时,来自43家外国媒体的79名外国记者、新闻助理、越侨记者及各国政党和参政党记者,也获得了与会及报道的优惠安排。
为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新闻媒体领域的数字化转型正在得到强力推进,为公众开辟了更广阔的信息获取空间。越南国内媒体机构加大了数字平台的应用力度,革新了融合式多媒体新闻编辑室模式,加强了与公众在网络环境下的互动。
多家大型媒体机构已向数据新闻和多平台新闻模式转型,开发现代数字内容,提高了信息传输效率,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多样化的信息获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