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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总理要求加快推进 2025 年最后一个月公共投资资金拨付进度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于2025年12月6日签发第 237/CĐ-TTg 号电文,要求加快推进 2025 年最后一个月的公共投资资金拨付进度。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于2025年12月6日签发第 237/CĐ-TTg 号电文,要求加快推进 2025 年最后一个月的公共投资资金拨付进度。

根据该电文,近段时间,在越共中央的领导下、国会、政府的陪同下,政府总理高度重视并坚持不懈、紧密有力地推进工作;同时,在各级部门和各行业的努力与决心之下,2025 年公共投资资金的拨付工作已取得积极成效。

11 个月的公共投资资金拨付计划预计已完成政府总理下达计划的 60.6%,高于 2024 年同期的 58.2%;按绝对值计算,高出约 155.7 万亿越盾。政府总理对实现资金拨付进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 12 个部、中央机关和 20 个地方予以表彰。

为加快进度、实现突破,努力完成 2025 年公共投资资金拨付计划,从而促进宏观经济稳定、推动增长、保障经济总体平衡、创造就业和保障民生,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政府总理要求各部长、中央机关负责人、各省和中央直属市省/市委书记、人民议会主席、人民委员会主席、国会代表团团长提高责任意识,集中指导,以更坚决、更同步、更及时、更高效的方式落实各项任务和措施。

要把推动公共投资拨付进度视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之一,并将其作为根据政治局第 366-QĐ/TW 号规定对干部进行评价的标准之一;因此,在领导和指导工作中,必须具备高度决心、付出巨大努力并采取坚决行动,做到每一项工作都落实到位、完成到点。任务分工必须确保做到 “六个明确”:明确责任人、明确任务内容、明确责任划分、明确权力范围、明确完成时间、明确产出成果。

各部委、中央机关和地方必须尽快将 2025 年剩余、尚未具体分配到任务和项目的计划资金进行分配,并采取坚决、及时的措施,加快推进已下达的公共投资资金和国家目标计划资金的执行与拨付;加快实施重大公共投资工程、国家重点项目、高速公路、重点工程、区域联通工程以及具有带动效应的项目等。这是各部委、中央机关和地方主要负责人必须承担的重点政治任务。

各部委、国家目标计划主管机关和各地方要及时处理并消除各部、各行业和各地方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障碍,以推动各国家目标计划资金的拨付进度。

各部、中央机关和地方要主动选择并安排 2026 年度资金,用于那些已完成投资手续、符合拨付条件的项目。

各部长、部级直属机构负责人、政府所属机关负责人、中央其他机关负责人以及省、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必须对该电文所规定任务的落实承担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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