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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总理批准在俄罗斯、中国、东欧国家及苏联加盟国开展高质量人才培养方案

政府总理10日颁布第2672/QĐ-TTg号决定,批准实施2026—2035年阶段派遣越南公民赴俄罗斯联邦、中国、东欧国家及苏联加盟国留学方案。 政府总理10日颁布第2672/QĐ-TTg号决定,批准实施2026—2035年阶段派遣越南公民赴俄罗斯联邦、中国、东欧国家及苏联加盟国留学方案。

该方案的目标是在俄罗斯联邦、中国、东欧国家及苏联加盟国开展本科、硕士、博士以及短期实习培养,以打造高质量人力资源队伍;并优先选派到这些国家具有优势的专业领域进行培训。

在2026—2035年阶段,预计每年将选派约1500名候选人参加协议奖学金及非协议奖学金项目。预计每年赴俄罗斯联邦学习的人数为1000名;赴其他国家的人数总计约500名。选派人数可根据国外提供的奖学金名额、实际培训需求及国家预算的协调能力进行调整。

根据本方案,选派留学的招生工作实施时间为2026年至2035年。

本决定自签发之日起(2025年12月10日)生效;同时废止政府办公厅2021年9月21日签发第2792/VPCP-QHQT号公函中关于选派赴俄罗斯联邦、中国、东欧国家及苏联加盟国协议项目候选人的指导规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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