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阶段)9月24日继续在河内举行,就《文化产业发展法(草案)》提出了意见。
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阶段)9月24日继续在河内举行,就《文化产业发展法(草案)》提出了意见。
会议听取了文化体育旅游部长林氏芳清作的呈文,以及国会文化与社会委员会主任阮得荣作的法案审查报告。
这是一部由政府提议按简化流程制定的新法案,共9章53条,预计提交第十六届国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文化产业发展法》有望完善法律机制,克服制度空白和堵点,疏通资源,释放创造力,提高产品和服务中的文化含量。该法也有助于保护国内市场,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成为国家在新阶段的关键增长动力。
法案确定了文化产业在越南经济产业结构中的正式法律地位。连接从创意、生产、分销到消费的价值链,旨在大力提高经济价值,促进出口,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同时向国际传播越南文化和“软实力”。
文化体育旅游部长林氏芳清向会议做工作报告。图自越通社法案聚焦六大内容,包括发展文化产业生态系统、知识产权、人力资源、基础设施、文化产业市场以及财政政策和投资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法律草案规定设立“文化产业交易平台”,以组织、支持推介、挂牌和交易文化产品、知识产权及相关财产权。
此外,为促进国内文化产品消费,政府提议“国家文化卡”政策,以集成在个人身份账户中的电子工具形式,发放给学生、革命有功人员、贫困户、近贫困户、残疾人和优抚对象。
关于人力资源发展和吸引投资政策,法案提议对文化产业人才适用国际竞争性薪酬、奖金特殊机制,以及优先招聘、任用和研究发展住房、交通工具、设施支持政策。草案还规定对高质量文化产业人才免征个人所得税5年,对来越南拍片的外国组织和个人退还增值税。
国会常务副主席杜文战在会议总结讲话中建议法案起草单位与相关机关密切配合,将法律草案与《知识产权法》、《数字技术产业法》、《国家预算法》、《投资法》、《企业法》及相关国际条约进行仔细审查,同时对各项新政策进行更具体、更深入的影响评估。
下午,国会常务委员会就《食品安全法修正案(草案)》提出了意见。(完)
报道/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