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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知识产权资产的定价、交易与抵押“开路”

知识产权必须使科研成果转化为可交易资产,成为企业资产,可以进行定价、交易并纳入财务报表,并可作为用于贷款与出资的担保资产,特别是新技术、数字技术和人工智能(AI)等类型的技术资产。这是国会刚通过《知识产权法部分条款修改与补充法》的贯穿理念。

知识产权必须使科研成果转化为可交易资产,成为企业资产,可以进行定价、交易并纳入财务报表,并可作为用于贷款与出资的担保资产,特别是新技术、数字技术和人工智能(AI)等类型的技术资产。这是国会刚通过《知识产权法部分条款修改与补充法》的贯穿理念。

12月10日下午,在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上,在场的438名国会代表中432名代表表决通过了《知识产权法部分条款修改与补充法》。

越南科学技术部部长阮孟雄表示,《知识产权法》此次修改的主要思想是知识产权必须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可进行交易的资产;必须成为企业资产,可以定价、买卖并纳入财务报表,并可作为用于贷款与出资的担保资产。

这是从保护知识产权的权利转向知识产权的财产化、商业化和市场化的重要转折点,与科技、创新、数字技术、数字化转型和人工智能等领域法律保持一致。

由此,知识产权将成为企业和国家的战略竞争工具。发达国家是无形资产、知识产权在其总资产中占比非常高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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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场的438名国会代表中432名代表表决通过《知识产权法部分条款修改与补充法》。图自越通社

为营造充满活力的创新生态系统,使知识产权成为重要增长动力,《知识产权法部分条款修改与补充法》被视为具有全面进步意义的调整。这部法律不仅更新了新的国际标准,解决实践中的障碍,还建立了促进知识产权商业化的法律框架。

涉及各类国际条约和协议,这部法律也对保护、延长与执行权利的规定作出调整,以符合越南所参与的国际承诺。保障遵守国际承诺不仅是法律要求,而且有助于提升越南在全球创新供应链中的地位。

《知识产权法部分条款修改与补充法》体现了越南明确的政策导向:推动知识产权成为经济的重要资源;支持企业创新;保护作者和所有者在数字环境中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全面履行国际承诺并及时更新全球新趋势。

随着将知识产权商业化、简化手续和加大技术在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中的应用力度放在核心地位,这部法律被期望成为促进创新、提升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法律基础,为新阶段发展注入动力。

当天下午,在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上,在场的441名国会代表中的437名投票(占92.39%)通过通过了《高科技法(修订版)》。该法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

《高科技法(修订版)》共6章27条,包括高科技活动、鼓励与促进高科技活动以及有关战略技术发展活动的政策和措施等规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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