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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项高科技被列入《优先投资发展的高科技目录》

政府总理于2026年5月15日签发第23/2026/QĐ-TTg号决定,颁布《优先投资发展的高科技目录》及《鼓励发展的高科技产品目录》。

政府总理于2026年5月15日签发第23/2026/QĐ-TTg号决定,颁布《优先投资发展的高科技目录》及《鼓励发展的高科技产品目录》。

根据批准内容,共有70项技术被列入《优先投资发展的高科技目录》,其中包括:人工智能技术;大数据与数据分析技术;云计算、边缘计算、分布式计算及高性能计算技术;物联网(IoT)技术;区块链(Blockchain)技术;量子技术;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及先进储能技术;基于人工智能的自然灾害实时监测、预测与预警一体化技术;新一代微生物技术等。

决定明确,将100项产品列入《鼓励发展的高科技产品目录》,其中包括:基于人工智能和大数据进行识别、分析、预测与控制的系统、设备及软件;支持人工智能研发与应用的平台;基于大数据的个性化学习路径软件;面向STEAM的智能教育与培训系统及设备;无人驾驶飞行器;采用新能源的环保型交通工具;应用于医药与农业领域的生物制剂;新一代疫苗、医疗生物制品及诊断生物制品等。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及上级主管机关的指导文件,科学技术部将主持并协同各部委及相关机构进行定期审查与评估,提请政府总理颁布并更新《优先投资发展的高科技目录》及《鼓励发展的高科技产品目录》。

本决定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并替代政府总理于2020年12月30日签发关于颁布《优先投资发展的高科技目录》和《鼓励发展的高科技产品目录》的第38/2020/QĐ-TTg号决定。


对于此前已根据政府总理第38/2020/QĐ-TTg号决定所颁布目录获得高科技、高科技产品证书或认可文件的组织,可继续适用上述目录,直至相关证书或认可文件注明的期限届满为止。(完)

报道/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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