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越南国会主席陈青敏签发的第28/2026/QH16号决议,明确规定国家每年文化支出至少占国家预算总支出的2%,并将根据发展需求逐步提高。该决议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据越南国会主席陈青敏签发的第28/2026/QH16号决议,明确规定国家每年文化支出至少占国家预算总支出的2%,并将根据发展需求逐步提高。该决议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决议还设立每年11月24日为“越南文化日”,劳动者可放假并享受全额工资待遇。当天,公立文化、体育场所可实行优惠减免政策。
为吸引社会资源投入文化发展,决议提出设立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和园区,打造以高科技和创新商业模式为基础的文化娱乐产业生态系统。同时推动建设文化创意综合体,用于发展文化产业并与商业、服务目标相结合。
悠扬的铜锣声从埃地族人的传统长屋中传出,在村寨间回荡不绝。图自越通社
对投资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园区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会第198/2025/QH15号决议享受土地及生产经营场地支持政策。
在税收优惠方面,决议规定:从事文化活动所得的企业所得税享受两年免征、四年减半;文化领域相关转让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专家、科学家从文化活动中获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同样享受两年免征、四年减半的个人所得税优惠。(完)
报道/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