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政府例行记者会:拟提高违法成本 强化化妆品制假售假行为震慑 06/12/2025 在今日下午举行的政府例行记者会上,卫生部就“Mailisa美容院”一案涉及的后续处置工作进行了说明,重点回应了社会关切的产品召回时限与市场监管机制问题。会上披露,近期引发广泛关注的部分化妆品虽已长期流通于市,但相关强制召回措施直至调查机关正式立案后方才启动。 在今日下午举行的政府例行记者会上,卫生部就“Mailisa美容院”一案涉及的后续处置工作进行了说明,重点回应了社会关切的产品召回时限与市场监管机制问题。会上披露,近期引发广泛关注的部分化妆品虽已长期流通于市,但相关强制召回措施直至调查机关正式立案后方才启动。卫生部常务副部长武孟河在答记者问时,阐释了现行法规依据、监管框架与未来强化路径:针对MK Skincare公司相关化妆品的暂停上市流通与产品召回决定,系严格依据政府第117/2020/ND-CP号法令(关于医疗领域行政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及卫生部第06/2021/TT-BYT号通知(化妆品管理实施细则)作出。涉事企业因无法按规提交完整的产品信息档案,违反了上市后监管的核心要求,故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目前,卫生部已协同工贸部、文化体育与旅游部,责令相关经营主体立即停止销售并全面下架涉事产品,禁止其在线上线下渠道继续流通。武孟河副部长指出,越南化妆品行业目前遵循《东盟化妆品协定》框架,执行政府第93/2016/ND-CP号法令(规定化妆品生产条件)及上述卫生部通知,实行 “企业自我符合性声明”与“主管部门事后检查”相结合的模式。在此机制下,企业作为责任主体,须对产品安全、功效及质量进行自评并依法完成上市前通告;主管部门则通过风险监测、抽样检查及重点稽查等手段履行监管职责。针对监管是否存在漏洞的疑问,武孟河强调,现行“先上市、后监管”模式符合国际主流实践,与欧盟等发达经济体的化妆品监管体系相匹配,旨在促进贸易便利化与产业合规发展。监管工作由卫生部牵头,并依托国家389号反走私反商业欺诈专职委员会机制,联合工贸部、财政部及地方政府实施跨部门协同执法。为回应公众关切并避免潜在风险,卫生部宣布将提升违法成本,大幅提高对化妆品制假售假、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额度,以强化法律震慑;构建追溯体系与强化协同:加速建设国家化妆品追溯数据库,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可溯源;深化部门间情报共享与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跨境走私、标签欺诈及假冒伪劣;重点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及社交媒体等新兴渠道的化妆品经营与广告行为的监管,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完)
新闻 政府例行记者会:拟提高违法成本 强化化妆品制假售假行为震慑 06/12/2025 在今日下午举行的政府例行记者会上,卫生部就“Mailisa美容院”一案涉及的后续处置工作进行了说明,重点回应了社会关切的产品召回时限与市场监管机制问题。会上披露,近期引发广泛关注的部分化妆品虽已长期流通于市,但相关强制召回措施直至调查机关正式立案后方才启动。 在今日下午举行的政府例行记者会上,卫生部就“Mailisa美容院”一案涉及的后续处置工作进行了说明,重点回应了社会关切的产品召回时限与市场监管机制问题。会上披露,近期引发广泛关注的部分化妆品虽已长期流通于市,但相关强制召回措施直至调查机关正式立案后方才启动。卫生部常务副部长武孟河在答记者问时,阐释了现行法规依据、监管框架与未来强化路径:针对MK Skincare公司相关化妆品的暂停上市流通与产品召回决定,系严格依据政府第117/2020/ND-CP号法令(关于医疗领域行政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及卫生部第06/2021/TT-BYT号通知(化妆品管理实施细则)作出。涉事企业因无法按规提交完整的产品信息档案,违反了上市后监管的核心要求,故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目前,卫生部已协同工贸部、文化体育与旅游部,责令相关经营主体立即停止销售并全面下架涉事产品,禁止其在线上线下渠道继续流通。武孟河副部长指出,越南化妆品行业目前遵循《东盟化妆品协定》框架,执行政府第93/2016/ND-CP号法令(规定化妆品生产条件)及上述卫生部通知,实行 “企业自我符合性声明”与“主管部门事后检查”相结合的模式。在此机制下,企业作为责任主体,须对产品安全、功效及质量进行自评并依法完成上市前通告;主管部门则通过风险监测、抽样检查及重点稽查等手段履行监管职责。针对监管是否存在漏洞的疑问,武孟河强调,现行“先上市、后监管”模式符合国际主流实践,与欧盟等发达经济体的化妆品监管体系相匹配,旨在促进贸易便利化与产业合规发展。监管工作由卫生部牵头,并依托国家389号反走私反商业欺诈专职委员会机制,联合工贸部、财政部及地方政府实施跨部门协同执法。为回应公众关切并避免潜在风险,卫生部宣布将提升违法成本,大幅提高对化妆品制假售假、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额度,以强化法律震慑;构建追溯体系与强化协同:加速建设国家化妆品追溯数据库,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可溯源;深化部门间情报共享与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跨境走私、标签欺诈及假冒伪劣;重点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及社交媒体等新兴渠道的化妆品经营与广告行为的监管,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完)
在今日下午举行的政府例行记者会上,卫生部就“Mailisa美容院”一案涉及的后续处置工作进行了说明,重点回应了社会关切的产品召回时限与市场监管机制问题。会上披露,近期引发广泛关注的部分化妆品虽已长期流通于市,但相关强制召回措施直至调查机关正式立案后方才启动。 在今日下午举行的政府例行记者会上,卫生部就“Mailisa美容院”一案涉及的后续处置工作进行了说明,重点回应了社会关切的产品召回时限与市场监管机制问题。会上披露,近期引发广泛关注的部分化妆品虽已长期流通于市,但相关强制召回措施直至调查机关正式立案后方才启动。卫生部常务副部长武孟河在答记者问时,阐释了现行法规依据、监管框架与未来强化路径:针对MK Skincare公司相关化妆品的暂停上市流通与产品召回决定,系严格依据政府第117/2020/ND-CP号法令(关于医疗领域行政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及卫生部第06/2021/TT-BYT号通知(化妆品管理实施细则)作出。涉事企业因无法按规提交完整的产品信息档案,违反了上市后监管的核心要求,故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目前,卫生部已协同工贸部、文化体育与旅游部,责令相关经营主体立即停止销售并全面下架涉事产品,禁止其在线上线下渠道继续流通。武孟河副部长指出,越南化妆品行业目前遵循《东盟化妆品协定》框架,执行政府第93/2016/ND-CP号法令(规定化妆品生产条件)及上述卫生部通知,实行 “企业自我符合性声明”与“主管部门事后检查”相结合的模式。在此机制下,企业作为责任主体,须对产品安全、功效及质量进行自评并依法完成上市前通告;主管部门则通过风险监测、抽样检查及重点稽查等手段履行监管职责。针对监管是否存在漏洞的疑问,武孟河强调,现行“先上市、后监管”模式符合国际主流实践,与欧盟等发达经济体的化妆品监管体系相匹配,旨在促进贸易便利化与产业合规发展。监管工作由卫生部牵头,并依托国家389号反走私反商业欺诈专职委员会机制,联合工贸部、财政部及地方政府实施跨部门协同执法。为回应公众关切并避免潜在风险,卫生部宣布将提升违法成本,大幅提高对化妆品制假售假、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额度,以强化法律震慑;构建追溯体系与强化协同:加速建设国家化妆品追溯数据库,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可溯源;深化部门间情报共享与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跨境走私、标签欺诈及假冒伪劣;重点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及社交媒体等新兴渠道的化妆品经营与广告行为的监管,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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