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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合作助力城市轨道交通发展

在国家财政预算和赞助资金难以满足全部需求的背景下,扩大私营部门参与度、通过公私合作(PPP)模式投资各条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被视为在新阶段减轻国家财政压力、发展基础设施系统以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有效解决方案。然而,为使民间资本真正“流入”城市轨道交通领域,胡志明市亟需在机制、政策以及利益分享方式上取得强力突破。

根据城市交通发展规划,胡志明市提出从现在到2035年建设长达355公里的城市轨道交通网络的目标,以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并按照公共交通导向型开发(TOD)模式重塑城市空间。

日前,越共中央政治局颁布的第09-NQ/TW号决议明确指出,到2030年该市将完成200公里的城市轨道交通(地铁)建设,并向2045年基本完善地铁网络的目标迈进。

鉴于传统投资模式依赖外国贷款的局限性日益显现,为加速调动社会化资源,该市轨道交通网络系统发展指导委员会已指示,在2025-2030年阶段集中优先投资六个地铁项目,包括:2号线(滨城-参良段)、2号线(滨城-守添段)、守添-隆城线、平阳新城-仙泉线、6号线一期(新山一机场-富友段)以及滨城-芹椰线。该市将力争到2030年建成约200公里的城市轨道交通,初步总投资额超190亿美元,满足市民20-30%的出行需求。

目前,多家企业已在胡志明市开展或研究实施各个地铁项目。典型代表如:Vin集团投资滨城-芹椰地铁线;长海集团(Thaco)承建2号线滨城-守添段(已于2026年4月开工),并正在完善守添-隆城铁路的研究以准备于2026年7月开工。此外,索维科集团(Sovico Group)提议以PPP或直接投资形式开发4号线(东盛-协福工业园段);马斯特里集团(Masterise Group)提议以PPP模式(BT合同类型)研究3号线(协平福-安下段);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已交由贝卡麦克斯集团(Becamex)研究国家铁路(乌邦-盖梅段)的投资方案。

由于车票收入难以弥补前期投入,为提高项目的吸引力和可行性,专家建议该市须彻底解决核心瓶颈。具体包括:建立风险分担机制以弥补实际收入与承诺相比出现的缺口;结合TOD模式实现收入多元化,允许投资者开发车站周边的都市区与商业区以挖掘土地价值;明确核定成本及定额利润;同时,利用公共投资资金或城市债券将征地拆迁工作剥离独立运作,以便向投资者交付净地并立即开展建设。

在国会关于特设机制和强力放权的第98/2023/QH15号和第188/2025/QH15号决议的基础上,该市有望在引入公私合作结合企业“土地价值捕获”(value capture)模式上取得突破,使私营领域真正成为大规模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的重要资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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