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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反腐败工作会议在河内召开 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出席

25日上午,越共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在党中央总部举行全国反腐败工作会议。越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主任阮富仲主持会议。国家主席陈大光、政府总理阮春福、国会主席阮氏金银等出席会议。 

阮富仲总书记在会议上发表讲话时强调了此次全国反腐败工作会议的特别重大意义,本次会议旨在回顾越南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至今反腐败工作所取得的成果,确定未来时间反腐败工作方向和任务。会议还回顾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5年来的工作成果,指出所存在的不足之处和缺点,提取经验教训。 

会议不仅激励精神而还探讨具体措施来推进人民特别关注的反腐败工作,阮富仲在强调 “反腐败之战”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时希望会议结束后反腐败工作将有新变化,反腐败工作将得到大力推进并取得高效果。 

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内政部部长、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副主任潘廷镯已向会议报告了越共十二大以来的反反腐败工作执行情况和结果,提出未来方向和任务。 

据报告,从2014年全国反腐败工作会议后,特别是越共十二大以来,我望已加强指导推进反腐败工作并取得新进展,取得全面、积极和明显的结果,得到积极反馈,向阮富仲总书记所强调,“反腐败、反浪费工作已成为运动和一种趋势”,获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好评,获国际组织的认可。按照阮富仲在2014年全国反腐工作会议上的结论的反腐败观点、主张、任务和措施以及越共十二大决议得到各级党委、党组织认真展开并取得好效果。党和国家已颁布多项规定和法律来加强党建、政治体系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既预防、提醒、威慑、阻止违法违规行为又在此基础上大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越共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书记等已颁布多项决议、指示和规定来加强党建和反腐败工作,尤其是越共十二四、六和七中全会关于整党建党、继续革新重组政治系统组织结构和建设各级干部队伍的决议;关于起着模范带头作用、检查监督和党纪工作、干部财产检查、党检查委员会对反腐败工作的责任等的规定。 

国会党组集中领导推进法律法令、决议等制定工作进度和质量,及时将党关于经济社会、反腐败的主张和路线具体化;处理好法律规定中引发消极、腐败、“集团利益”等现象的不足和漏洞。政府党组干事会确定制定和完善经济社会和反腐败体制是建设“创新型、行动型和廉政型政府”中的核心任务;坚决消除各障碍和不透明、有“集团利益”迹象、阻碍人民生产经营活动和生活等的规定。 

将反腐败与干部工作相结合,按党和国家的纪律规定和刑事处理规定严格处理违规行为;在党和国家机关中加强纪律和纪纲,对违法违规的在职和退休干部、党员和党组织以及高级干部进行严肃处理。从2014年至今,各级检查委员会对840个党组织和58120名党员给予纪律处罚,其中2720名党员违反反腐败法规。这是党检查与纪律工作以及加强纪律和纪纲工作的突破性进展。 

近期,越南已发现并依法调查、起诉与严格审理许多严重、复杂与受到舆论关注的贪污案件和经济案件。其中包括武国好、武越雄、杨志勇、周氏秋娥、郑春青、范公明、何文深等案件。 

各职能机关主动向舆论公开反腐败活动的信息,发挥新闻媒体在反腐败工作的积极作用。民选机关、祖国阵线、政治社会组织和人民在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与作用日益提高,在反腐败工作的国际合作日益得到扩大,反腐败范围逐步扩大到非国有部门。 

近年来,在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果对阻止腐败行为产生巨大影响,为清洁党和国家机器乃至整个政治系统作出贡献,有助于巩固与加强干部、党员和人民对党的信心,为全党、全民胜利地落实越共十二大的决议注入新动力。(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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