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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富仲: 反腐败斗争工作决不能因举办大会而有丝毫松懈

1月15日,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主任阮富仲主持召开了越共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已对2019年工作结果进行评价,讨论2020年核心任务和方向。

会议上,指导委员会一致认为,2019年和党的十二大以来反腐败工作取得巨大进展,推出许多突破性和深入扎实推进的主张和措施,并取得许多重要、全面和显著成果,获广大干部、党员你和人民的大力支持和好评。贪腐现象得到抑制、逐步得到阻止,呈下降趋势,为维护政治稳定、经济社会发展、提高越南国际地位和威望等做出重要贡献。

阮富仲在发表讲话时指出,尽管反腐败工作仍存在不足,但该工作基本仍保持2018年的势头,同时取得更显著成果。指导委员会已集中指导推进经济社会管理和打击腐败的机制建设和完善工作。

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和书记处已颁布关于党建和反腐败的近30个文件。国会已通过18项法律和20项决议;政府和政府总理已 颁布100项规定、119项决议、37项决定和33项指示,有助于提高社会生活各领域的管理效力和效果,有助于预防消极和腐败现象。

从任期出至今,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和书记处已颁布近80个文件,旨在加强党建和反腐败工作;国会已颁布63项法律、法令和66项决议;政府、政府总理颁布611项规定、532项决议和197项决定。

指导委员会还加大检查、监察、审计、调查、起诉和处理等工作力度,扎实推进这些工作,在发现和处理腐败工作出现许多突破口。各级党委和检查委员会已对涉嫌腐败、故意违法的420名党员给予纪律处分。中央检查委员会对3个直属党组织和中央管理和包括5名中央委员在内的20名干部给予纪律处分,同时建议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和书记处对他们给予纪律处分。从党的十二大以来共对由中央管理和包括21名中央委员、原中央委员在内的90名干部和220名武装力量将领给予纪律处分。

监察和审计工作已发现许多违法行为并收回大量资金和土地面积,建议对1967个集体和个人进行行政处分。

各起腐败案件和经济案件调查和处理工作日益走向深入,效果显著,调查澄清其本质,从而依法严格处理。2019年,指导委员会已密切跟踪和指导处理67案件,55个事务,其中新起诉和恢复调;查案件19起;结案数量22起,对132名涉案人员进行处理;起诉21个案件和108个涉案人员;初审20起案件和85个涉案人员;复审15个案件和157个涉案人员;初审10起严重和受舆论特别关注的经济和腐败案件。

会议一致认为,指导委员会继续创新运作方式,改善工作效率,以高度责任意识深入进行反腐败斗争。

阮富仲对上述成果进行分析时指出,为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各级部门必须坚定信心与下大决心,强化指导,合理有序协调配合。

阮富仲强调,反腐败斗争工作虽然困难重重但必须做到底,杀一人以救万人,建设敢于担当、本领高强、清正廉洁的反腐败队伍,从反腐败专门机构中开展反腐败斗争,开展廉政警示教育, 让腐败无生存之地,做好预防工作,不让问题发生后才去想要解决问题。

阮富仲发表总结讲话时表示,2020年越南将举办多项重要活动,尤其是党的各级代表大会,越共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不过,反腐败斗争工作决不能因举办大会而有丝毫松懈,反而必须坚持下去。反腐败斗争做得好,大会人事安排工作做得好,大会才会取得成功。

阮富仲强调,目前应大力推进经济社会管理和反腐败相关机制体制建设,同时继续核查研究,为大会文件草案建言献策。

今后,指导委员会将重点解决引起社会舆论的重大经济腐败案件,加大腐败行为调查力度,严惩腐败分子。

2020年指导委员会将重点调查21起大案,致力结案21起,起诉23起,一审审理29起和复审7起。

指导委员会将彻底解决所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之处,加强地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有效解决“小腐败”、“微腐败”现象。

与此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广大民众、祖国阵线和新闻媒体在反腐败斗争工作中的作用。

指导委员会一致同意结束对在委员会管辖范围内的6起案件和3个事件的指导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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