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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老深化能源与矿产领域的合作

4月4日下午,越南工贸部部长陈俊英与老挝能源与矿产部部长坎马尼·尹缇拉(Khammany Inthirath)举行会谈。双方就加强矿产领域合作以及克服矿产和水电项目所遇到的困难等议题展开讨论。

会谈时,两个部长一致同意完善法律框架,进一步推动和深化越南工贸部与老挝能源与矿产部乃至两国政府的合作关系。

陈俊英表示,今后越南将按照三个阶段进口电力。从长久之计来考虑,双方应制定两国电网互联互通的方案,从而进一步制定出东盟电网互联互通的方案。

陈俊英指导越南工贸部下属单位、越南电力集团、越南国家油气集团、越南国家化工集团以及各成员单位联合研究并制定出开展开矿工业、电力等领域的合作方案,从而进一步推动越老两国合作关系的发展。

陈俊英表示,越南工贸部将在人力、物力方面协助老挝能源与矿产部制定电子文档系统,推进电子政务建设。

老挝对越南工贸部将于4月派遣专家赴老挝研究并配合开展上述项目的主张表示赞同。

越南工贸部透露,兄弟般的越老特殊团结与全面合作关系是越老两党、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无价之宝。近期,两国一直在多个领域推动两国合作关系向前发展,尤其是贸易投资领域的合作,将会进一步充分发挥两国特殊关系的潜力,满足两国领导人和两国人民的愿望和要求。

据了解,老挝在能源领域,尤其是电力生产和传送领域潜力巨大。预计到2020年,老挝产电力产量达1万兆瓦,其中75%的产电力向泰国、越南、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出口。

目前,越南成为了能源净进口国。预计,到2025年和2035年越南能源进口量将达37.5%和58.5%。在此背景下,越老两国能源领域合作将为两国发展事业提供服务。

会谈中,两位部长就2006年《越老两国政府能源与矿产领域合作协定》的修改协定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将向两国政府报告并在尽早的时间内审批通过,为两国能源与矿产领域长期且稳定合作构建框架,符合国际和地区新发展局势。

此外,双方一致同意继续向越南国家化工集团的钾盐开发项目提供支持;尽早向美李和Nam Mo 1号水电站项目的开展提供便利。

老挝能源与矿产部部长坎马尼·尹缇拉此次对越南进行访问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双方深化两国在能源和矿产领域的合作,同时对各项措施的开展达成一致创造了便利条件。此外,双方就越老政府间合作委员会第40次会议期间在能源领域所签署的各项合作文件开展计划达成共识。

今后,越南工贸部和老挝能源与矿产部将继续发挥特殊团结传统关系,紧密配合完成党和人民所交给的任务,为两国经济社会发展事业做出贡献。(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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