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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二次特别会议:讨论国家总体规划

在越南第十五届过会第二次特别会议框架下,1月7日上午,国会讨论了《2021至2030年及远景展望至2050年国家总体规划》。国会代表于1月6日已就此内容进行分组讨论。 越南《2021至2030年及远景展望至2050年国家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到2050年越南将成为一高收入、社会公平、民主与文明的发达国家,2031-2050年间国内生产总值(GDP)年均增速在6.5-7.5%区间,到2050 年人均 GDP将达2.7万至3.2万美元(以现价计算),城镇化率将达70-75%等的愿景。

《规划》的总体目标为到2030年越南成为一个中等偏高收入、工业现代化、在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的基础上实现经济增长的发展中国家;形成高效、统一、可持续的国家发展模式,建设具有活力的各大区域、经济中心和城市中心,具有同步且现代化的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提高经济韧性,保障国防安全、能源安全、粮食安全和水资源安全;保护好生态环境,适应气候变化,人民物质和精神生活得到改善等。

国家总体规划提出了四项重点任务,包括:建设国家基础设施框架,集中于交通、能源、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基础设施、环境保护、水利、防灾、适应气候变化基础设施以及文化、社会基础设施。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发展国家重要的增长动力;建设连接各海港、机场、国际边境口岸、主要贸易枢纽、城市中心和经济中心的南-北、东-西等经济走廊等。

在讨论环节中,国会代表对国会计划颁布有关《2021至2030年及远景展望至2050年国家总体规划》的决议表示高度赞同。

同奈省代表郑春安表示,这是一项前所未有的复杂任务,但它也是制定将国家建设成为一个强大的国家的大方向的机会。郑春安指出,《规划》应确保可行性、有效性、易读、易记、易于评估、易于监测和实施。

依广平省代表陈光明看法,《规划》必须被视为一个决定性因素,利用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合作与联系具有重要意义。他认为,建立在对区域乃至全球形势的正确分析和预测的基础上的《规划》更具可持续性和长期性。

越南计划与投资部部长阮志勇就国会代表提出的部分问题进行了进一步解释和澄清。

阮志勇部长强调,国家总体规划是实施国家规划体系和其他计划的基础,也有助于国内外各经济成分吸引投资。《规划》贯彻落实了越共十三大决议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符合越南《规划法》第 22 条规定。

1月7日下午,国会集中讨论第十五届国会第一次会议2021年7月28日签发的有关新冠疫情防控政策的第30号决议的执行情况;为国会关于延续实施第30号决议部分政策的决议草案建言献策。

其后,国会将分组讨论调整2022年地方转贷资金计划、补充2021年外国无偿援助经常性支出预算、调整税收总局和海关总局2021年底未使用的经费预算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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