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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支持少数民族建房、开垦和改良土地

2 月 23 日,越南政府副总理陈流光签署了有关支持利用公共投资资金落实《国家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计划》(2021-2030年阶段)第一期(2021-2025年阶段)的1号项目、1号子项目、4号项目的部分内容的第04/2023/QĐ-TTg号决定。 根据该决定,中央预算为每户家庭提供最多 4000 万越南盾用于平整土地,为住宅用地建设技术基础设施或让人们安家落户;为每户家庭提供最多 4000 万越南盾以按照当地风俗习惯建房,确保三硬(基础硬、框架墙体硬、屋顶硬);为每户家庭提供最多2250万越南盾以开垦和改良土地。

此外,中央预算为每个集中式生活用水处理厂工程提供30亿越南盾;每公里通往乡中心的混凝土道路提供16亿越南盾;每个新建集市提供44亿越南盾;每个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集市提供8亿越南盾用于改造和升级集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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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图自越通社


地方预算为每户家庭提供最少 400 万越南盾用于平整土地,为住宅用地建设技术基础设施或让人们安家落户;为每户家庭提供最少 400 万越南盾以按照当地风俗习惯建房,确保三硬(基础硬、框架墙体硬、屋顶硬)。

除中央和地方预算资金以外,地方可以调动其他合法资金,为宅基地、住宅、生产用地, 投资建设集中式生活用水处理厂,建设通往乡中心的混凝土道路,建设、改造、升级集市等提供援助,以确保实现该计划的目标。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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