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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公报(第一号)

10月6日上午,越南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在首都河内隆重开幕。

10月6日上午,越南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在首都河内隆重开幕。

1、上午,中央委员会在大会堂举行全体会议。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致会议开幕词。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主席梁常代表中央政治局主持会议。会议讨论并决定了一些干部工作事项:

(1)、补选第十三届中央检查委员会4名委员。

(2)、同意黎光辉同志根据个人意愿,辞去越南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委员职务。

(3)、 对越共中央委员、前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前清化省省委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杜仲兴同志给予撤销党内所有职务的处分,原因是其在履行职责中违反党规和国家法律,造成严重后果,引发了社会舆论的强烈反响,严重损害党组织和地方政府的声誉。

(4)就人事工作事项提出意见,以供中央政治局向第十五届国会提名国会秘书长兼国会办公厅主任、国会科技与环境委员会主任、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国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以及政府副总理、外交部长、内政部长等职务。

随后,会议分组讨论两项内容,包括关于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人事推荐(包括正式委员、候补委员;连任与新任)和关于第十四届

中央检查委员会人事推荐(包括连任与新任)的程文。

2、下午中央委员会在大会堂召开会议,讨论并表决有关人事提案。

(1)、讨论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及第十四届中央检查委员会人事提案;

(2)、投票提名: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连任人选(包括正式和候补);第十四届中央检查委员会连任人选;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新任人选(包括正式和候补);第十四届中央检查委员会新任人选。

随后,会议分组讨论六项重要议题。包括:提交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草案);关于越南在40年社会主义定向革新事业中的若干理论与实践问题总结报告(草案);提交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党章》执行15年总结报告(草案);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时间、内容和议程;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规程;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的选举规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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