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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共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下达有关继续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


越通社河内——越共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4月27日向国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各省委市委、各党组机构、中央直属机构、中央事业单位党组下达有关继续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

越共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的通知指出,近段时间,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十分复杂,并呈现加剧趋势,在世界多国出现反弹现象。越南尽管有效控制了疫情,但疫情从境外输入的风险仍然很大。有些地方、部委行业出现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不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为了继续做好疫情防控,不让疫情输入并在国内蔓延,继续落实好促防疫稳经济双重目标,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书记处常务书记要求各级党委、党组机构、政府、祖国阵线和各团体组织领导指导严格实施以下任务。

通知要求认真落实中央书记处、政府总理、国家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各指导文件和卫生部的防疫指南;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特别是4.30南方解放、国家统一日和五·一国际劳动节假期以及新一届国会和各级人民议会换届选举期间绝不忽视和绝不能掉以轻心。

各省委书记和市委书记以及各级党委领导人直接指导本地疫情防控工作,对中央政治局、书记处负起责任。

通知要求政府党组干事会、中央军委、中央公安党委、卫生部党组干事会以及拥有边界线的省(市)省委书记/市委书记指导加强边境、口岸和港口等巡逻、监督和检查工作,阻止非法出入境行为,严处故意非法入境人员。与此同时,加大各口岸出入境管理力度,加大宣传力度,为越南公民合法入境回国和按规定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创造便利条件。

通知要求充分落实卫生部所提出的各项防疫措施,严格处理违反防疫工作的个人和组织,主动制定防疫方案,随时应对可发生的疫情。经常组团赴各医疗机构、隔离区、学校、生产单位、市场、超市、机场、火车站\车站、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工业区、工厂、旅游区、酒店、旅游住宿接待单位等检查疫情防控工作。

根据越南政府于2021年2月26日签发关于购买和使用新冠疫苗的第21号决议,紧急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确保新冠疫苗接种覆盖率。

中央宣教部集中指导新闻媒体机关及时、准确报道相关信息,让民众在防疫工作中不采取掉以轻心和主观态度;继续加大卫生部5K原则(即佩戴口罩、消毒、保持社交距离、不聚众、健康申报)的宣传力度;让有在海外生活和工作的亲人的人民呼吁亲人不要非法入境,同时发现非法入境的人员时主动向职能机关通报。

中央民运部、越南组祖国阵线、中央和地方各团体组织加大宣传力度,以提高人民群众主动防疫意识;发挥每一名公民在保护、提高自身和全社会健康的作用和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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