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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非常规会议:修改2024年《土地法》旨在实现三大目标

8月19日上午,在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非常规会议第二阶段期间,国会听取了有关2024年《土地法》修改政策方向的呈文和重要报告。 越南农业与环境部长郑越雄作了有关2024年《土地法》修改政策方向的呈文。

七大政策

郑越雄向国会作报告时指出,2024年《土地法》及相关指导性文件实施近两年来取得多项重要突破,提高了国家土地管理效能。然而,实践表明,现行部分规定与两级地方政府组织模式以及新近修订、补充的法律尚未实现协调统一,暴露出一些不足和问题。因此,修改法律十分紧迫,旨在全面将党关于土地政策的各项主张,特别是中央第21-NQ/TW号决议,转化为法律规定,破解体制机制瓶颈,释放土地资源潜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快速、可持续增长,并与两级地方政府组织模式相适应。

政府确定,此次修改法律主要着眼于三大目标:及时将党关于土地政策、发展私营经济和国家数字化转型的主张转化为法律规定;解决实践中迫切存在的问题,释放资源,为新阶段实现经济两位数增长目标创造条件;通过进一步推动分级分权和行政改革,建立现代化、精简高效的土地管理模式。

这一过程贯穿始终的原则是紧密结合实际,将经过实践检验的机制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法律只规定稳定的原则性内容;加强分级分权,并与检查、监督相结合;同时最大限度发挥土地资源潜力。

根据第21-NQ/TW号决议及实践总结结果,政府通过了七大政策,包括:创新土地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工作,使其与发展空间和保护分区相结合;完善土地划拨、土地出租、土地使用权拍卖以及项目公开透明招标机制;完善土地征收、补偿、扶持和安置政策,从单纯补偿被征收资产转向重建群众长期生活的理念;创新土地财政和土地价格机制,使其更加科学、符合实际,避免投机和虚高地价;完善土地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推动土地集中与多用途土地使用制度相结合;进一步推进行政改革、数字化转型和分级分权,建立与两级地方政府相适应的国家土地数据库;加强检查、监督工作,彻底处理土地闲置、污染和退化问题。

为及时向国会提供信息,法律草案整合了三大重点内容,包括:将第21-NQ/TW号决议中党的指导方针转化为法律规定;将国会和政府已颁布的试点、特殊机制决议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按照进一步向基层放权的方向,调整土地管理权限和责任,使其与两级地方政府组织模式相适应。

革新现代治理理念


就《土地法》修改政策方向进行审查时,国会经济与财政委员会副主任阮玉宝代表委员会表示,委员会高度赞同修改法律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以2027年3月1日起施行为目标。

在具体意见方面,针对土地规划和土地分类政策,委员会建议切实转变治理理念,采用现代治理思维,仅对水稻种植用地、林地、国防用地和安全用地按照指标进行严格分类和管理,而对其他类型土地则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方向实施灵活管理。

关于土地划拨和土地征收机制,对于设立直属乡级人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发土地储备的公立事业单位的建议,经济与财政委员会认为,该建议的实践依据尚不明确,也不符合政治局关于重组公立事业单位的第79-NQ/TW号决议的主张。

对于土地征收政策,委员会强调,应根据宪法明确规定出于国家利益、公共利益而“确有必要”的项目标准,避免在城市项目、采用BT(建设—移交)合同模式的项目或通过协商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中被滥用;同时,应严格审查在完成安置前征收土地的情况,以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关于土地财政,委员会建议建立适用于生产经营的合理土地价格机制,以吸引投资;规定土地价格表和可根据不同时期灵活上调或下调的调整系数;法律中仅规定总体原则,并由政府制定详细指导规定,以灵活应对实际情况。(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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