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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内市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郑春青和其同犯腐败案提起公诉

3月15日,经过三天复审,河内市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Cienco 5 公司青河小区建设项目诈骗案作出判决。
根据该判决,河内市高级人民法院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罪》判处前越南5·1建设服务股份公司董事长黎和平(生于1954年)和该公司前副总经理阮氏金钗(生于1965年)终身监禁;判处前越南5·1建设服务股份公司总经理阮孟强(生于1972年)12年有期徒刑。
根据初审,2010年1月,CIENCO 5公司向5·1建设服务公司贷款2000亿越盾(约合952万美元),投资于CIENCO 5公司青河小区建设项目。但5·1建设服务公司未按照合同规定执行,被CIENCO 5公司取消合资资格。尽管如此,黎和平及同犯仍利用与CIENCO 5公司签署的贷款合同及相关文件来欺骗青河项目购买者,共签署土地使用权买卖合同400多个,合同额约7890亿越盾。
值得一提的是,庭审程序结束前,审判长阮文山公布了对涉嫌5·1公司一案的前越南油气安装股份总公司董事长郑春青提起提起公诉的决定,以进一步理清郑春青及黎和平、阮氏金钗、阮玉生、邓士雄等被告人的违法违规行为。
据悉,在历任越南油气安装股份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期间,郑春青出现渎职行为,缺乏责任心,在经济管理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规定行为,使公司亏损3.292万多亿越盾(2011—2013年阶段)。然而,郑春青未对自己的错误负责。
被调到后江省担任该省委委员、人民委员会副主席期间,郑春青的私家车使用国家机关车牌,这一违规行为引起党员干部和民众的不满。针对郑春青上述违规行为,越共中央总书记已责成中央检查委员会对其进行调查。(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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