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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第九次特别会议:政府总理范明政谈及实施第57号决议的特别机制

范明政认为,为了有效实施第57号决议需研究补充 “特别”机制,而不仅是“特殊”机制。其中包括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基础设施发展中的“特别”。

15日上午,国会第九次特别会议分组讨论了关于试行破解科技创新活动瓶颈若干政策的决议(草案)(以下简称决议)。此前,国会听取了该决议(草案)的呈文和审查报告。

据信息传媒部部长阮孟雄作的呈文,决议(草案)值得注意的内容是对科研和技术研究机构的自主机制的规定,旨在赋予其在组织、人员、财务和专业方面的自主权和自负责任。

在公立科研和技术机构工作的公务员和职员可以参与创办、管理和运营企业,以实现研究成果商业化。补充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中发生风险时的责任豁免的规定。决议(草案)还规定了关于在使用国家预算的科学技术任务中实行定额支付的原则。此外还包括科技和创新活动、战略科技发展、科技任务形成的资产等享有税务优惠的规定。

对于国家数字化转型内容,该决议草案还对国家数字化转型活动做出具体规定,包括共享数字平台,对一些标段的指定招标。对于数字基础设施开发活动,包括5G基础设施、国际海底电缆,试点使用低轨道卫星技术的通信服务。对于战略性数字技术产业的发展(如半导体),中央预算将支持建设小规模的半导体制造厂。

 

在决议(草案)审查报告中,国会科技与环境委员会要求进一步厘清决议中一些规定。

政府总理范明政在对该决议(草案)分组讨论活动上认为,国家若想实现快速、可持续发展需要依靠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这是客观的要求。因此需要破解体制的瓶颈,政府已指导集中修改一系列法律,如《预算法》、《企业所得税法》和《科技法》等,最迟今年内,部分法案可在今年5月提请国会审议。

为了让关于科技创新发展和国家数字化转型突破口的第57号决议迅速落地生效,政府提请国会该决议《草案》。该决议《草案》集中破解一些瓶颈,顺利实施第57号决议。

 

范明政认为,为了有效实施第57号决议需研究补充 “特别”机制,而不仅是“特殊”机制。其中包括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基础设施发展中的“特别”,因我们基础设施仍较为薄弱。与此同时需要的资源较大,因此需要出台调集从企业、社会和人民群众等的“公私合作”资源。

范明政同时需对科技活动的管理,科学人员、科技工程商业化等出台“特别机制”;手续、对各省市、部门分级分权等的“特别机制”;消除“申请-批准”机制,减少行政手续等等。

范明政还谈及吸引人资资源中的“特别机制”,表示将出台吸收非国有部门、私人企业的工作人员和外国人力资源赴越南工作的机制,将包括税收、费用、住房、土地、签证和劳务合同的政策。

 

范明政还表示将制定“特别工具”来加强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腐败、消极和浪费等现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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