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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将于2026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使用E10生物汽油

越南工贸部近日正式颁布第50/2025/TT-BCT号通知,明确全国范围内实施生物燃料与化石燃料强制性掺混的技术路线图与执行时间表。 通知指出,生物燃料涵盖燃料乙醇(E100)及生物柴油组分油(B100);传统燃料则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无铅汽油(RON92、RON95及其等效规格)和柴油(DO)。生物汽油体系由乙醇与基础汽油调合而成,主要包括E5RON92和E10两类;B10生物柴油为DO与B100按9%–10%体积分数掺配的混合燃料。

路线图具体如下:

·自2026年6月1日起,所有进入流通环节的合规无铅汽油必须完成E10生物汽油的掺混加工,全国范围内统一供应汽油发动机使用;
·E5RON92作为过渡性产品,允许其生产与销售延续至2030年12月31日。

工贸部将基于能源安全战略、市场供需结构、技术-经济性评估、环境保护要求及消费者权益保障等多维度因素,动态调整生物燃料掺混比例或扩展产品品类。

在B5、B10生物柴油尚未纳入强制施用范围期间,工贸部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生物柴油的全产业链建设,包括生产、调合、流通与消费应用,共同推进能源结构清洁转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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