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越南国家主席梁强主持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25/12/2025 12月25日上午,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在河内召开2025年第三次会议,国家主席、指导委员会主任梁强主持。会议全面总结2021—2026年司法改革成果,明确2026—2031年改革方向,并就人民辩护员制度提出完善方案。梁强强调,要深入制度化党的司法改革主张,加强立法、执法创新和司法干部队伍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12 月 25 日上午,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在河内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会议。越南国家主席、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主任梁强出席并主持会议。会议围绕多项重点内容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包括:司法改革工作 2021—2026 年任期总结及 2026—2031 年任期的方向和任务;中央内政部牵头起草的指导委员会 2026 年工作计划草案;以及由越南律师协会中央党委准备的《总结、评估人民辩护员制度并提出下一阶段解决方案》方案。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过去一个任期内,各级党委和党组织高度重视司法改革工作,持续加强领导和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关于司法改革、建设和完善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及精简司法机关组织机构的方针路线,并及时将相关主张制度化、法治化。指导委员会积极发挥参谋和协助作用,为政治局领导司法和司法改革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国会和国会常务委员会已颁布、修订涉及司法领域的 23 部法律、5 项决议和 4 项法令。刑法、民法及司法诉讼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体系更加系统、配套,较好回应实践需求。司法及司法辅助机构的组织架构、职能任务和权限持续健全和创新,符合政治体系精简高效的总体方向。司法权力监督以及反腐败、反消极现象工作不断加强。司法和司法辅助干部队伍在数量和质量上均实现明显提升。多项司法辅助活动逐步实现社会化,有效服务调查、起诉和审判工作,更好满足社会需求。与此同时,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机制以及国会、各级人民议会和祖国阵线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方式不断创新,更加注重实效和实际成果。司法工作和司法改革成果为打击各类犯罪、保障人权和公民权利、维护国家利益以及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作出重要贡献,有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秩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融入。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导委员会也客观指出司法改革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下一任期司法改革的 8 项方向和重点任务。就《总结、评估人民辩护员制度并提出下一阶段解决方案》方案,指导委员会认为,人民辩护员制度在刑事诉讼法中具有明确法律规定,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政治社会意义,与祖国阵线及其成员组织的活动密切相关,是祖国阵线及其成员组织参与监督和制约司法权力、维护会员在刑事诉讼中合法权益的重要工具,也为被指控人提供了更多选择辩护人的途径。但近年来,该制度在实践中基本未能有效运行,主要原因在于多数人民辩护员专业能力有限,缺乏系统的诉讼技能培训,在执业过程中面临诸多困难,同时相关机制和政策尚不完善。因此,指导委员会建议补充更加具体、可行的解决方案,明确有关机关和组织的责任,制定清晰的实施路线图,切实保障人民辩护员依法履职、有效发挥作用。在听取各位代表发言后,梁强主席在会议总结讲话中指出,指导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已圆满完成既定议程。各位代表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评估形势、分析问题,提出多项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司法改革建议,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重要思路。梁强主席强调,2026—2031 年任期的司法改革工作必须继续深入贯彻并全面制度化党的各项主张和观点,特别是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以及关于建设和完善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各项决议,着力推动新阶段立法和执法工作创新。同时,指导委员会成员要根据各自职能、任务和权限,加强对所辖机关和组织的领导与指导,主动制定并实施 2026 年司法改革工作计划,强化跨部门协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在实施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司法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并同步完善相关干部政策,形成权责明确、激励有效的工作机制。关于人民辩护员制度方案,梁强要求严格依法推进,同时主动研究并提出修订、补充建议,始终坚持党的以人民为中心观点,充分体现“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理念。会议责成中央内政部作为指导委员会常设机构,全面吸收会议意见,进一步完善司法改革工作 2021—2026 年任期总结以及下一阶段的方向和任务,按程序报送有关机关审议。(完)
新闻 越南国家主席梁强主持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25/12/2025 12月25日上午,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在河内召开2025年第三次会议,国家主席、指导委员会主任梁强主持。会议全面总结2021—2026年司法改革成果,明确2026—2031年改革方向,并就人民辩护员制度提出完善方案。梁强强调,要深入制度化党的司法改革主张,加强立法、执法创新和司法干部队伍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12 月 25 日上午,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在河内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会议。越南国家主席、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主任梁强出席并主持会议。会议围绕多项重点内容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包括:司法改革工作 2021—2026 年任期总结及 2026—2031 年任期的方向和任务;中央内政部牵头起草的指导委员会 2026 年工作计划草案;以及由越南律师协会中央党委准备的《总结、评估人民辩护员制度并提出下一阶段解决方案》方案。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过去一个任期内,各级党委和党组织高度重视司法改革工作,持续加强领导和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关于司法改革、建设和完善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及精简司法机关组织机构的方针路线,并及时将相关主张制度化、法治化。指导委员会积极发挥参谋和协助作用,为政治局领导司法和司法改革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国会和国会常务委员会已颁布、修订涉及司法领域的 23 部法律、5 项决议和 4 项法令。刑法、民法及司法诉讼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体系更加系统、配套,较好回应实践需求。司法及司法辅助机构的组织架构、职能任务和权限持续健全和创新,符合政治体系精简高效的总体方向。司法权力监督以及反腐败、反消极现象工作不断加强。司法和司法辅助干部队伍在数量和质量上均实现明显提升。多项司法辅助活动逐步实现社会化,有效服务调查、起诉和审判工作,更好满足社会需求。与此同时,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机制以及国会、各级人民议会和祖国阵线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方式不断创新,更加注重实效和实际成果。司法工作和司法改革成果为打击各类犯罪、保障人权和公民权利、维护国家利益以及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作出重要贡献,有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秩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融入。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导委员会也客观指出司法改革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下一任期司法改革的 8 项方向和重点任务。就《总结、评估人民辩护员制度并提出下一阶段解决方案》方案,指导委员会认为,人民辩护员制度在刑事诉讼法中具有明确法律规定,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政治社会意义,与祖国阵线及其成员组织的活动密切相关,是祖国阵线及其成员组织参与监督和制约司法权力、维护会员在刑事诉讼中合法权益的重要工具,也为被指控人提供了更多选择辩护人的途径。但近年来,该制度在实践中基本未能有效运行,主要原因在于多数人民辩护员专业能力有限,缺乏系统的诉讼技能培训,在执业过程中面临诸多困难,同时相关机制和政策尚不完善。因此,指导委员会建议补充更加具体、可行的解决方案,明确有关机关和组织的责任,制定清晰的实施路线图,切实保障人民辩护员依法履职、有效发挥作用。在听取各位代表发言后,梁强主席在会议总结讲话中指出,指导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已圆满完成既定议程。各位代表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评估形势、分析问题,提出多项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司法改革建议,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重要思路。梁强主席强调,2026—2031 年任期的司法改革工作必须继续深入贯彻并全面制度化党的各项主张和观点,特别是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以及关于建设和完善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各项决议,着力推动新阶段立法和执法工作创新。同时,指导委员会成员要根据各自职能、任务和权限,加强对所辖机关和组织的领导与指导,主动制定并实施 2026 年司法改革工作计划,强化跨部门协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在实施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司法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并同步完善相关干部政策,形成权责明确、激励有效的工作机制。关于人民辩护员制度方案,梁强要求严格依法推进,同时主动研究并提出修订、补充建议,始终坚持党的以人民为中心观点,充分体现“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理念。会议责成中央内政部作为指导委员会常设机构,全面吸收会议意见,进一步完善司法改革工作 2021—2026 年任期总结以及下一阶段的方向和任务,按程序报送有关机关审议。(完)
12月25日上午,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在河内召开2025年第三次会议,国家主席、指导委员会主任梁强主持。会议全面总结2021—2026年司法改革成果,明确2026—2031年改革方向,并就人民辩护员制度提出完善方案。梁强强调,要深入制度化党的司法改革主张,加强立法、执法创新和司法干部队伍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12 月 25 日上午,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在河内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会议。越南国家主席、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主任梁强出席并主持会议。会议围绕多项重点内容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包括:司法改革工作 2021—2026 年任期总结及 2026—2031 年任期的方向和任务;中央内政部牵头起草的指导委员会 2026 年工作计划草案;以及由越南律师协会中央党委准备的《总结、评估人民辩护员制度并提出下一阶段解决方案》方案。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过去一个任期内,各级党委和党组织高度重视司法改革工作,持续加强领导和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关于司法改革、建设和完善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及精简司法机关组织机构的方针路线,并及时将相关主张制度化、法治化。指导委员会积极发挥参谋和协助作用,为政治局领导司法和司法改革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国会和国会常务委员会已颁布、修订涉及司法领域的 23 部法律、5 项决议和 4 项法令。刑法、民法及司法诉讼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体系更加系统、配套,较好回应实践需求。司法及司法辅助机构的组织架构、职能任务和权限持续健全和创新,符合政治体系精简高效的总体方向。司法权力监督以及反腐败、反消极现象工作不断加强。司法和司法辅助干部队伍在数量和质量上均实现明显提升。多项司法辅助活动逐步实现社会化,有效服务调查、起诉和审判工作,更好满足社会需求。与此同时,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机制以及国会、各级人民议会和祖国阵线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方式不断创新,更加注重实效和实际成果。司法工作和司法改革成果为打击各类犯罪、保障人权和公民权利、维护国家利益以及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作出重要贡献,有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秩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融入。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导委员会也客观指出司法改革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下一任期司法改革的 8 项方向和重点任务。就《总结、评估人民辩护员制度并提出下一阶段解决方案》方案,指导委员会认为,人民辩护员制度在刑事诉讼法中具有明确法律规定,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政治社会意义,与祖国阵线及其成员组织的活动密切相关,是祖国阵线及其成员组织参与监督和制约司法权力、维护会员在刑事诉讼中合法权益的重要工具,也为被指控人提供了更多选择辩护人的途径。但近年来,该制度在实践中基本未能有效运行,主要原因在于多数人民辩护员专业能力有限,缺乏系统的诉讼技能培训,在执业过程中面临诸多困难,同时相关机制和政策尚不完善。因此,指导委员会建议补充更加具体、可行的解决方案,明确有关机关和组织的责任,制定清晰的实施路线图,切实保障人民辩护员依法履职、有效发挥作用。在听取各位代表发言后,梁强主席在会议总结讲话中指出,指导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已圆满完成既定议程。各位代表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评估形势、分析问题,提出多项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司法改革建议,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重要思路。梁强主席强调,2026—2031 年任期的司法改革工作必须继续深入贯彻并全面制度化党的各项主张和观点,特别是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以及关于建设和完善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各项决议,着力推动新阶段立法和执法工作创新。同时,指导委员会成员要根据各自职能、任务和权限,加强对所辖机关和组织的领导与指导,主动制定并实施 2026 年司法改革工作计划,强化跨部门协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在实施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司法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并同步完善相关干部政策,形成权责明确、激励有效的工作机制。关于人民辩护员制度方案,梁强要求严格依法推进,同时主动研究并提出修订、补充建议,始终坚持党的以人民为中心观点,充分体现“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理念。会议责成中央内政部作为指导委员会常设机构,全面吸收会议意见,进一步完善司法改革工作 2021—2026 年任期总结以及下一阶段的方向和任务,按程序报送有关机关审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