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主席就已将工商业活动视为国家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把企业的繁荣与国民经济的发展紧密相连。这一观点在越南共产党的路线方针中得到了继承与发展,特别是关于发展私营经济的新定向,为企业和企业家队伍开辟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也对其责任意识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越南企业和企业家为国家发展事业作出的贡献日益显著
1945年10月13日,即越南民主共和国成立仅一个多月,胡志明主席向越南工商业界致信,明确指出了工商业界在国家建设事业中的作用:“在国民其他部门尽力奋斗争取国家完全独立的同时,工商业界必须积极行动,以建设稳固、繁荣的经济与金融体系。”
胡志明主席的教诲体现了对生产经营活动与国家发展之间关系的深刻认识。合法致富、发展生产经营不能脱离国家和民族利益;企业和企业家队伍的发展,有助于凝聚国民经济的强大力量。
据财政部统计,截至2026年9月,越南拥有约110万家活跃企业,注册资本总额超过3亿亿越盾。2026年前9个月,全国新设及复工复产企业就达22.39万余家,平均每月有2.49万家企业涌入市场。
金龙汽车(Kim Long Motor)纯电动客车在承天顺化省真云港(Chân Mây)装船发运,出口泰国。 图自越通社目前,企业界对国内生产总值(GDP)的贡献率达60%以上,吸引超1760万名劳动力,并为国家财政总收入贡献约55%。企业群体的发展壮大,有助于提升生产能力、促进商品流通、吸引投资、构建供应链,并为经济增长注入新动能。
可以说,从独立经济体建立初日的首批企业,发展到如今约110万家企业的庞大群体,是一段漫长而艰辛的历程。企业家队伍已逐步确立了其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成为创造社会财富、提供就业岗位、保障财政收入以及提升国民经济竞争力的核心力量。
为私营经济注入新动能
越南驻韩国商务处与韩国微型企业联合会(KFME)举行合作谅解备忘录(MOU)签署仪式,支持两国中小微型企业发展(2026年7月)。 图自越通社企业界日益增大的贡献,提出了必须持续营造与其角色定位相匹配的发展环境的客观要求。这也是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领域的认识与政策实现新跨越的基石,其中突出代表为政治局于2025年5月4日颁布关于发展私营经济的第68-NQ/TW号决议。
第68-NQ/TW号决议将私营经济确定为“国民经济最重要的动力之一”,同时提出构建具备商业道德、企业文化、管理能力与创新精神的企业家队伍的目标;打造出更具规模、在区域及国际市场上具备竞争力的企业。
决议提出的目标是,到2030年,越南力争拥有200万家活跃企业;私营经济领域年均增长率达10-12%左右,对国内生产总值(GDP)的贡献率达55-58%左右,并为84-85%的劳动总人口解决就业问题。同时,力争拥有至少20家大型企业融入全球价值链。
党的方针通过具有针对性的专项计划予以具体化,旨在打造能够引领关键行业和核心领域发展的领军企业力量。
2026年4月6日,越南政府总理颁布第631/QĐ-TTg号决定,批准《2026—2030年阶段发展1000家先锋企业计划》。该计划确立的目标为建设并发展私营经济领域最具代表性、开创性的企业家队伍,使其具备高劳动生产率、高技术能力、区域与国际竞争力以及社会责任意识;在国民经济关键行业和核心领域形成骨干企业;助力提升国家竞争力、促进可持续发展,推动越南私营经济真正成为国民经济最重要的核心动力。
从胡志明主席1945年10月13日向工商业界致函,到党关于发展私营经济的新主张,是一条思想认识与实际行动不断深化演进的连贯历程。经济形势虽已改观,经营规模与模式虽已更迭,但企业的发展始终与经济的繁荣及国家利益紧密相连。
越南企业家日不仅是表彰企业与企业家群体卓越贡献的时刻,更是强力激发创业精神、合法致富愿望以及对国家责任意识的契机。弘扬胡志明主席于80多年前倡导的“益国利民”精神,当今的企业界拥有更加充沛的条件奋发向上、创造新价值,为经济增长作出日益显著的贡献,共同实现富强繁荣国家建设的宏伟愿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