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第十六届国会第二次会议:为投资者提供最大便利但必须严守纪律规矩

10月24日,在分组讨论《<投资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时,国会代表特别强调该法案在吸引投资思维的转变,从注重资本规模、项目数量转向重视质量、效益、技术转让以及对经济的实质贡献能力。

国会主席陈青敏在发言时强调三项原则:为合法投资者提供最大便利但必须严明纪律;增强执行中的主动性但不模糊权限边界;增加有选择性的优惠和支持但必须控制资源和衡量效果。

关于简化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和数字化转型,国会主席陈青敏要求仔细审查与专门法律的统一性,特别是涉及使用海域项目的投资者选择、半导体、人工智能、数据中心等战略技术的特殊程序,明确国家投资单一窗口门户的连接作用。

国会主席还建议政府对法案中的一些内容作出更有说服力的说明,如将生态工业园区项目期限延长至最长70年,加强FDI与国内经济的联系,优先高科技、高附加值、环境友好项目。他指出,本次修改必须确保与《土地法》《科技法》等相关法律的同步性。

就支持国内企业参与供应链政策发表意见时,宁平省代表黎文世建议,不能仅依据参与企业数量比例,而必须重视质量和实质效果。在设计涉及国内企业比例和国内生产价值的标准时,需要确保符合越南的国际承诺。

越南财政部长吴文俊表示,颁布《投资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旨在推动中央政治局关于发展外商直接投资经济的第10-NQ/TW号决议落地实施。在国际和国内形势快速变化的背景下,越南必须大力吸引投资以实现两位数增长目标。

吴文俊肯定,FDI继续对经济增长发挥重要作用。2025年,越南货物进出口总额达9300亿美元;今年力争达到1.2万亿美元,其中FDI领域贡献约82%。然而,越南吸收和掌握技术的能力仍然有限。与此同时,吸引FDI竞争日益激烈,特别是来自印度和东南亚国家的竞争。

吴文俊表示,截至2026年8月,越南有效期内的FDI项目47796个,注册资本总额5616亿美元。他强调,吸引政策必须与经济的长期利益相结合,《投资法》修改需要着眼于提高FDI质量,集中支持企业深度参与供应链、发展高科技、加强科学研究并与国内培训、研究机构联系在一起。(完)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