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会议期间,4月8日下午,国会就《首都法》(修正案)草案、《竞赛奖励法若干条款修订补充》法案以及《信仰与宗教法(修订)》草案进行分组讨论。
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会议期间,4月8日下午,国会就《首都法》(修正案)草案、《竞赛奖励法若干条款修订补充》法案以及《信仰与宗教法(修订)》草案进行分组讨论。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河内代表团代表)强调,本次修改《首都法》不仅仅是完善一部具体法律,而是为首都创造新发展模式的战略步骤的契机。贯穿始终的精神是,将《首都法》建设成为具有特殊性、突破性、强大引领力的法律制度,以破解发展瓶颈,但仍要确保纪律规矩和法律体系的高度统一,致力于国家的共同利益。重要的是,必须大力推动授权,更加彻底地赋能,但同时问责必须更加明确,权力控制机制必须更加严格,绝不能放任。
苏林强调,必须强力从管理思维转向服务于发展的治理创造思维。不仅规定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更重要的是要创造制度空间,让首都能够主动设计、试点和部署符合其发展特殊性的政策。
苏林建议,认真研究分权赋能机制。这是决定效率的关键内容。法律草案朝着向首都大力分权的方向处理是正确的,然而,问题不仅仅是分权更多,而是要明确、实质且可控地分权。分权多但不明确将很难执行,因此需要具体确定分权涉及的领域和范围。
苏林认为,政策试点和试验机制非常必要。它不仅是发展的动力,也是试验良好政策以进行创新的地方。
国会主席陈青敏发表讲话。图自越通社苏林补充说,科学技术、创新、财政预算、基础设施投资发展、区域联系等首都发展的各项政策机制,也需要继续核查,以确保政策真正有突破性,不与全国的通用机制重叠。
苏林强调,本次修改不仅是完善法律框架,而是为新阶段选择一种首都发展和治理模式。核心问题是授权与权力控制、突破与纪律、地方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河内必须走在前列,不是例外,不是游离于体系之外,而必须是现代治理、严明纪律和负责任的典范。
国会主席陈青敏在讨论《首都法》(修正案)草案时,对颁布该法的必要性表示高度赞同。国会主席明确指出,在2025年,越南颁布了89部法律,其中有若干机制和政策明显优于现行的《首都法》。换句话说,现行《首都法》已经变得落后,跟不上越南刚刚在经济社会各个领域修改完善的法律体系。
“本次《首都法》的精神是,必须按照河内决定、河内执行、河内负责的原则,全面、最大限度地向市政府分权赋能”,国会主席强调。
国会主席指出,这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草案,其具有战略眼光,体现了党和国家在建设首都河内达到地区和国际水平的坚定政治决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