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少数民族社区而言,数字化转型为推动民族文化走出村寨、融入更广阔的社会空间提供了新的机遇。然而,这一进程也带来了文化权利保护以及遗产商业化利用等方面的诸多挑战。
对于少数民族社区而言,数字化转型为推动民族文化走出村寨、融入更广阔的社会空间提供了新的机遇。然而,这一进程也带来了文化权利保护以及遗产商业化利用等方面的诸多挑战。
越南党和国家在数字化转型中的立场是,运用数字技术保护和增强各民族文化的生命力,提升文化代际传承和联结的能力,同时为每一位民众和每个社区创造参与文化保护、传承和发展的条件,并确保其能够从中受益。
民族文化不仅存在于可以收藏、展示于博物馆的实物之中,还体现在语言、文字、民歌、民舞、礼仪、手工艺、表演艺术、生产习俗、饮食以及代代相传的知识体系之中。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其存续首先取决于文化实践主体所在的社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强调,保护活态遗产并不意味着将其“冻结”在一成不变的状态,而是要确保相关知识和技能得以延续,使文化能够在社区生活中持续传承、发展与再创造。
数字化转型使民族文化的生存和传播空间得到进一步拓展。一首民歌或一项传统手工艺,过去可能只在一个小型社区内为人所知,如今则可以广泛传播,让学生、研究人员、游客等更多群体接触和了解。数字化还创造了新的文化传承方式,不再局限于过去主要依靠艺人、村寨长老、乡贤等进行口传心授的传统方式。短视频、数字图书馆、文化地图、数字博物馆、民族语言学习应用以及虚拟现实技术等,正逐渐成为帮助更多人接触、了解和学习各民族文化的重要工具。
如果能够通过数字技术以生动、富有吸引力的方式讲述文化遗产之美,还可以通过推介和销售手工艺品、地方农产品等,将文化价值转化为当地居民的生计来源,从而激发民众持续传承、实践并创造新的文化价值。
然而,从实际情况看,民族文化遗产数字化也暴露出一些不足。首先是文化与文化主体相分离的风险。一项礼仪、一首民歌等文化内容被上传至数字空间时,如果缺乏社区这一文化创造和传承主体的参与,就可能被错误解读,甚至被用于非预期的目的。在数字平台的影响下,那些易于视觉呈现、便于销售或适合表演的内容可能更容易受到关注,而一些内涵深刻但难以商业化的文化内容则可能被忽视。长此以往,遗产原有的文化价值可能发生变异,甚至受到损害。
尤其是随着人工智能(AI)的迅猛发展,文化数据的权利归属和使用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各民族文化可能因缺乏责任意识的开发和利用而受到损害。
宁平省华闾古都街头节庆艺术表演。图:nhandan.vn
目前,越南文化、体育与旅游部已部署国家文化遗产数据库管理平台。然而,各民族文化具有自身独特的特点,需要相应的基础设施投入以及专业化的管理方式。专家建议,在民族文化价值数字化过程中,应进一步赋予文化主体相应的权利。为此,每一个数字化项目都应从内容选择、记录、阐释,到决定哪些内容可以公开、哪些内容仅限内部保存等各个环节,充分吸收艺人、村寨长老、有威望人士以及整个社区的直接参与。
在法律政策方面,需要建立和完善民族文化数据版权及相关利益保护机制,明确谁有权开发和利用相关数据,同时规定将文化数据用于商业目的时,包括艺人和社区在内的文化主体应如何从中受益。
有关单位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年轻一代,尤其是少数民族青少年的数字文化教育。因为他们既是文化的接受者,也是文化数字内容的创造者。通过培训当地青年掌握拍摄、录音、数字叙事、数据存储以及负责任地使用人工智能等技能,将有助于培养一支新的文化保护与发展后备力量,推动文化遗产转化为经济发展的资源,为国家发展事业作出贡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