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越南政府副总理胡国勇签发了政府总理第34/CĐ-TTg号电文,要求彻底解决打击非法、不报告和不受管制(IUU)的海洋捕捞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为了完成在2026年内解除“黄牌”警告的目标;政府总理要求各部部长、各行业负责人、拥有渔船的各沿海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集中领导、指导,并配置充足资源以执行各项重点、紧急任务。
政府总理要求严格执行中央书记处2024年4月10日关于加强党对打击IUU捕捞工作领导的第32-CT/TW号指示,以及政府、政府总理的指导意见和其他相关文件;确保明确划分每个组织和个人的责任,明确成果、明确进度和完成时间。
如果打击IUU捕捞方面继续发生问题和局限,影响到解除“黄牌”警告方面的努力,各部委、行业及地方首长须向政府总理承担全面责任。
政府总理要求完善相关法律框架并报请政府颁布,以替代政府关于规定渔业领域行政处罚处分的第38/2024/NĐ-CP号议程。
关于渔船队伍管理,政府总理要求按长度组别执行渔船总清查;对不符合条件的渔船名单(无登记、无登检、无捕捞许可证、无食品安全证书/承诺书)进行统计和分类。
庆和省卡纳(Cà Ná)边防检查力量与卡纳渔港管理委员会代表检查渔民船舶的相关证件。图自越通社关于渔船活动的跟踪、控制与监视,电文明确指出:集中完善各项数据库(渔船监视系统(VMS)、国家渔业数据库(VNFishbase)、行政处罚处理数据库、电子追溯系统(eCDT)、进口捕捞水产品原料来源控制等)以及用于监视、评估各地方法律执行结果的工具。于2026年6月内完成。
关于捕捞水产品的溯源,确保100%的渔船必须按规定进港卸载捕捞水产品,在eCDT系统上严肃执行捕捞水产品的确认、认证及溯源工作。严格控制进口捕捞水产品原料,特别是通过集装箱进口的部分。
关于执法与违规处理,政府总理要求开展对两国交界海域、非正式码头、河口、海口及各岛屿渔船活动的巡逻控制高峰行动,阻止并处理“三无”渔船,以防产生违规侵犯外国海域的渔船。
关于信息、报告及检查监督制度,电文指出:严肃执行每月5日的定期报告制度(报告周期为每月1日至30日),并将所分配的打击IUU捕捞任务执行结果突发报告送至农业与环境部,以便按规定汇总报告。
政府总理要求各相关部委、行业和地方严格开展所分配的打击IUU捕捞任务及解决方案;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加强配合、分享信息并及时提出困难和障碍,根据欧洲委员会(EC)的建议彻底克服打击IUU捕捞工作中的现有问题和局限。(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