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青敏在会议上发表讲话,高度评价胡志明市市委常委会及相关机关、单位在与工作组合作过程中展现出的积极配合与负责任精神,并充分准备了相关报告和材料。
4月1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南国会主席、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第11号检查监督团团长陈青敏在胡志明市主持召开会议,通过了对胡志明市市委常委会的第一阶段检查监督结果报告,并部署第二阶段检查监督计划。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陈流光出席会议。
会议上,检查监督团通过了第一阶段检查监督结果报告,内容涉及领导、指导、组织研究、学习、贯彻、宣传和落实党的十四大决议的情况;关于组织、领导第十六届国会代表及2026-2031年任期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的情况。
陈青敏在会议上发表讲话,高度评价胡志明市市委常委会及相关机关、单位在与工作组合作过程中展现出的积极配合与负责任精神,并充分准备了相关报告和材料。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南国会主席、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第11号检查监督团团长陈青敏在会议上发表讲话。图自越通社检查监督团对胡志明市市委常委会取得的诸多积极成果给予充分肯定,其中包括积极主动领导和指导工作,及早制定行动计划,多次组织会议征求意见,以具体化十四大决议精神。检查监督工作得到重视,监督决议落实情况的内容已被纳入任期的检查监督计划。选举组织工作有序开展,真正成为全民的节日。
陈青敏指出,为实现超过10%的增长目标,胡志明市2026年上半年增速必须至少达到10%以上,这是极具挑战性的。他建议胡志明市大力推进公共投资资金拨付,集中于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以公共投资引领社会投资。
胡志明市应抓紧解决行政审批、土地、补偿安置等方面的障碍,认真落实市发展的特殊机制。同时,保障电力、成品油、燃气供应,完善智能电网基础设施,充分满足生产、经营和生活需求。
此外,胡志明市应继续改善营商环境,支持私营企业发展;推动数字经济和改革创新,在制造、服务和国家管理中大力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和数字化转型;继续提高两级地方政府的运行效率,推进分级分权管理等。
对于接下来的两项检查内容,陈青敏建议胡志明市市委常委会深刻领会并认真组织落实党的十四大决议,抓紧完成剩余单位的行动计划。
陈青敏要求胡志明市委常委会领导和指导下属各级党委,根据中央委员会2026年2月10日第05号计划,主动为第二阶段检查监督准备相关内容。(完)